推理方法

推理方法是人們認識客觀現實、獲得新知識的重要邏輯方法。通過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依據一定的規則推導出一個新判斷。例如:(1)任何油脂都不是溶於水的,所以有些溶於水的物質不是油脂。(2)科學是不斷發展的,而生物學是科學,因此,生物學是不斷發展的。(3)氟元素是有毒的,氯元素是有毒的,溴元素是有毒的,碘元素是有毒的。而氟、氯、溴、碘是鹵族元素中的一部分,所以,鹵族元素是有毒的。

例(1)從一個判斷推出另一個新判斷,例(2)從兩個判斷推出另一個新判斷,例(3)是由四個已知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這種方法不是任意的,而是由具有一定邏輯聯繫的判斷組成的。構成推理的要素有三部分,即前提(已知判斷)、結論(推出的新判斷)、推理形式(指前提與結論之間聯結方式)。推理方法有很多種類型,如根據思維進程的方向,可分為演繹推理法、歸納推理法、類比推理法等。根據使用的前提多少可分為直接推理法(換質法、換位法、換質位法、戾換法、附性法、對當關係推理法等)、間接推理法(如三段論法、複合判斷推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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