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把發掘區劃分為若干相等的正方格,依方格為單位,分工發掘,這些正方格叫“探方” (探方) ,這種發掘方法就是探方發掘法。
特點
目前普遍使用的探方由主體、隔梁、關鍵柱三部分組成。探方的方向一般為正方向,即磁針指向。這樣既便於測量,也有利於以後的發掘。一般探方的規格是邊長 5 米,面積為 5 × 5 米。其中主體部分面積為 4 × 4 米。隔梁面積為每個 4 × 1 米,關鍵柱的面積 1 × 1 米。探方西南角為探方測量的座標基點。在實際工作中根據發掘對象的實際情況,探方亦可適當增大或縮小。
發掘的基本原則
田野發掘的總要求是能夠根據收集到的實物標本和記錄資料,恢復發掘對象在發掘前的原狀。探方發掘要達到這—要求,就必須遵循下列基本原則:平剖面結合,根據土質土色區分堆積,確定早晚關係。先挖晚的,後挖早的。按原貌揭露遺蹟。按單位收集全標本。及時、客觀、全面做好記錄。野外發掘的過程是由辨識、挖掘、揭露、收集、記錄五個基本操作環節往復循環構成的。只有堅持上述五原則才能做好發掘工作。
垂直發掘與橫向發掘
垂直發掘也叫縱向發掘,它是在地層或遺蹟的某—局部範圍內,向下發掘,挖掘的深度透過地層或遺蹟。垂直發掘有三種情況,—是對地層的垂直發掘。如各探方主體同時向下發掘到生土,而隔梁及延伸到發掘區之外的地層仍然保存著。二是對單個遺蹟的垂直發掘。如跨探方的灰坑或延伸到隔梁內的灰坑,其在探方主體部分內的部分,在清理完坑內堆積,畫完圖之後,便挖掉;灰坑的整體形狀是在發掘完隔梁之後,拼圖才能得到。若灰坑一部分延伸到發掘區之外,則該部分不發掘,對遺蹟的解剖也是垂直發掘。三是對一組遺蹟的垂直發掘。多層遺址的每一層面上的同時代的遺蹟群是一個有機整休,發掘完一批探方,就把其中的一部分挖掘掉了,這也是一種垂直發掘。
橫向發掘也叫平面發掘,是把某一地層全部揭掉再挖下一層,或把遺蹟的整體面貌清理出來。也有三種情況,—是對地層的橫向發掘。如洞穴遺址內地層分布面積小,可以採用橫向發掘法,分層揭露。二是對單個遺蹟的橫向發掘。如在探方發掘中,沒有延伸到四壁的灰坑、墓葬都是把其整體面貌揭露出來,然後才挖掉。像房子、墓葬、陶窯等重要遺蹟都要求用橫向發掘法,揭露出整體面貌,若伸入到隔梁內,就應打掉隔梁,若跨幾個探方,則要會同有關探方,共同揭露;若延伸到發掘區之外,則要擴方發掘。三是對—組遺存群的橫向發掘。既把同一層面的同時代的遺存群全部揭露。如對一個石器製作場、一個聚落址做整體全部揭露。雖然也是各探方分工發掘,但是都停留在一個層面上,最後打掉隔梁,並保留現場。
垂直發掘和橫向發掘各有利弊,各有自己的適用範圍。垂直發掘有利於縱向觀察遺址堆積的歷史,有利於準確區分堆積和確定層位關係。它適合於重點要解決分期,遺蹟地層難以分辨,層位關係複雜的發掘。橫向發掘能展現遺蹟和遺蹟群全貌,利於大面積整體觀察,有利於分析遺存的空間聯繫。適合於單個遺蹟、或小型遺址、或層位關係簡單易定、或同一層面遺蹟容易判定的發掘。如果不能有把握地分清不同層面的遺蹟,就不能使用大面積橫向揭露方法。
一般多層遺址的探方發掘是以垂直發掘為主、橫向發掘為輔。堆積層次極為簡單的聚落址,陶窯場,制石場,大型建築址群則往往採用橫向發掘為主,垂直發掘為輔。具體採用哪種方法發掘是根據遺存實際情況和發掘所要解決的首要課題決定的。
諸探方都設定專業人員負責處理本探方的具體作業任務,在逐層下掘的發掘過程中,必須重視重要遺蹟的完整性和遺存之間的橫向關係,發掘工地負責人要統觀全局,控制好探方發掘進度的節奏。協調好各探方的相互配合工作,保證發掘質量。此外,工地要繪製作業進度圖,即隨作業進度畫出探方 ( 探溝 ) 的位置,勘探位置,揭露和勘探到的遺蹟。令全體人員觀察分析,以增強全局意識,討論下步工作方案。
橫向發掘時,全面揭露大型遺蹟或遺蹟群需要很長時間,為了保護已經發掘出來的遺蹟遺物現場,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措施保護現場。有的大型遺蹟採用搭設工棚的方法,既避免風化雨淋的自然破壞,又有利於安全防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