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石場

採石場

礦床的開採可能是地下作業或露天作業。沒有天然照明而在地下進行的工作,叫做地下作業,採石場也就稱為地下採石場。在天然光下進行開採的採石場,則稱為露天採石場。

基本信息

概念

採石場quarry yard 就是開採的場地。
採石場採石場

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對採石場場址和礦床缺乏科學論證和規劃 城鎮建設工程中,需要大量的砂石材料,一些擁有建材資源的村委會或村民組便大量建立採石場,發包給個人經營。然而,在建立採石場的過程中,相當一部分村和村民組,不按科學辦事,對採石場的場址和礦床礦體結構從未組織勘察,對其資源儲備、地質安全、開採年限等從未進行論證和規劃,倉促上馬,盲目開採。有的採石場開在七八十米高的山根下,不按標準分階段開採,從而形成岩石開採順坡和掏洞;有的將同一開採面的採石場允許多家開採,少則兩家,多則有五六家。與此同時,採石場未經批准私下過戶交易嚴重,給生產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2.經營者素質不高,缺乏專業技術人才 在現有中小採石場中,均為私營或個體經營,這些採石場規模差異大,日產幾十到幾百立方米砂石不等,開採方式既有人工開採,也有半機械化開採。由於相當一部分經營者素質不高,所聘用的從業人員中基本上沒有工程技術人員或經過專門培訓的專業人員,絕大多數工人是不具備基本的應知應會和操作技能的農民,這些農民工文化水平低,且流動性大,業主無能力對其開展培訓。在開採中,業主不是憑技術規範而是憑所謂的經驗在指揮作業,違法違規經營和生產,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很差,視工人生命為兒戲,要錢不要命。 3.投入嚴重不足,違規操作 採石場業主為降低開採成本,不進行必要的投入,大量使用人工從事較為原始的開採,工藝和設備簡陋。所有採石場均未按照安全生產“三同時”的規定建設,不分階段自上而下進行開採,違反操作規程用台式鑽機橫向或由下向上鑽孔;爆破工違規施爆,掏洞爆破或炸出傘檐;有個別業主在順坡岩石底部掏采,巨大傘檐和岩石板懸在空中,大的有上百立方米,對下面操作工人大有“泰山壓頂”之勢,雨後和多晴天氣極易造成坍塌和滑落,同類事故連續發生。 4.對採石場的投資規模未加以限制 一證多家開採或一個開採面多證開採的小採石場大量存在。小採石場業主往往投資十幾萬元,僱傭十餘個人圍繞著兩台粉碎機進行開採加工,根本無法達到規模和規範開採;各採石場的界限由於是動態的無法控制,相互干擾,造成糾紛難於解決,左鄰右舍開採的不同步,形成安全隱患。 5.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 按照現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規定,安全生產執法主體為縣級以上政府及相關部門,鄉鎮政府只能從事一般檢查工作,無法對採石場和其他鄉鎮企業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查處。由於採石場點多面廣,縣(區)級部門受到人員、設備和體制上的制約,難以實施經常的、有效的監督管理,鄉鎮政府無法進行查處,造成採石場安全生產監管上的漏洞。

採石場分類

礦床的開採可能是地下作業或露天作業。沒有天然照明而在地下進行的工作,叫做地下作業,採石場也就稱為地下採石場。在天然光下進行開採的採石場,則稱為露天採石場。

採石場環境破壞原因

採石場的生態破壞來源可以分為兩大類:人為破壞和自然破壞。無論是人為破壞還是自然破壞,最終將導致植被破壞、土地裸露、水土流失、生態環境惡化、自然景觀受到破壞等一系列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

人為破壞來源

1、基礎建築物建立帶來的破壞。在採石場選址確定後,會在選址處建立一些基礎行建築物,這些建築物的建立會使得選址上原有的植物被破壞,減少植被覆蓋面積。
2、開採所帶來的破壞。在採石場進行開挖石方的過程中,會給生態環境帶來很大的危害。
開採前,要將欲開挖石方上的植被、軟土進行處理,砍伐樹木,焚燒沒有用途的草木,去出石方上的軟土、鬆土,這些都會使得植被大量減少,使得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降低。
開採過程中,會剝離部分表土,從而對原有植被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主要礦層被采空,會造成嚴重漏水和上覆岩土層結構破壞,使植物失去生存條件;大量開採石料,破壞了山體及地表植被,加速了水土流失的發展。開挖坡腳、切削邊坡,造成山體失衡。隨著石場開採的逐步擴展,裸露面將進一步擴大,同時臨時棄土堆表面的擴大亦將增加裸露面,這一切都將加劇水土流失的發生。
開採過後,在山坡大量堆積固體廢棄物,加重了負荷,導致滑坡不斷發生。有的廢土會被運到河邊直接傾倒,隨著河水的衝擊,這些廢土被沖走,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加上人們對植被等情況不重視,被破壞的植被無法得到恢復,一定程度上使得水土流失加劇、生態環境惡化、自然景觀受到破壞。

自然破壞來源

在採石場進行開採的整個過程中,由於時有降雨,會使得失去植被保護、水土保持能力下降的土壤進一步被雨水侵蝕,造成水土流失。如果遇到暴雨等惡劣的天氣狀況,極有可能造成土石流,導致嚴重的水土流失、生態環境惡化。

中國採石場現狀

在現階段,我國的中小型採石場絕大部分為山坡型採石場,年生產規模3-5萬噸,開採範圍一般不足0.01KM2,採石場最大采高一般為20-50米,由於礦業權許可的開採境界小,采場地形地貌原始坡度又較陡,因此若採用多台階開採,台階之間布置機械運輸道路困難,技術上往往不可行,采場內採用人工運輸,台階之間需要多次轉運,經濟上又明顯不合理。小型露天採石場採用多台階開採自然條件不足,推廣困難。仍然有大部分的採石場繼續採用掏底崩落開採和擴壺爆炸開採,容易出現各種事故。另外,大多數採石場仍然“一面坡”開採,沒有安全鑿岩作業平台,作業人員長時間在邊坡使用安全繩、安全帶作業,行走不便,容易墜落而發生事故。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