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小(一)型工程建設項目。由於經費不足、管理不善等原因,該工程在完成大壩清基、大壩夯填土、進庫公路等部分工作後,於1980年停建。1982年秋,重新組織人員進行續建設計施工,於1985年冬竣工,1987年1月通過地區驗收。 壩址以上集水面積4.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雨量1850毫米。主壩為均質土壩,,總庫容182萬立方米,有效庫容167萬立方米,死庫容88.4立方米,防洪庫容6.42萬立方米。溢洪道為寬線式,進口加三孔平面閘門控制,水墊消能。涵洞輸水,孔徑0.4米,轉動閘門控制。乾渠總長19.7公里,其中左乾渠長17.3公里,設計流量0.3立方米/秒;右乾渠長2.4公里,設計流量0.3立方米/秒。設計灌溉面積6400畝,其中旱澇保收面積5000畝。實際灌溉面積723畝。
工程洪水標準原按2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年一遇洪水校核。1976年重新核定為50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溢洪道消能形式也改為鼻坎挑流。 該工程總投資96.9萬元,其中國家補助71.9萬元;縣財政撥款5.6萬元;鄉村自籌19.4萬元(其中勞力折價17.34萬元)。完成土石方22.6萬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