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操市

在我國,根據有關證券法規,任何法人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達5%時,應立即向該公司以及證交所和證監會做出書面報告;且任何個人不得持有一家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票。這些政策法規都是為了防止股市機構中的大戶頻頻坐莊,惡炒個股,而中小股民只有跟風的不公平競爭的情況。防止個別莊家隨意操縱股市,使股市暴漲暴跌,風險加大。可是偏有些公司或個人利用各種名義,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持股超過國家規定,操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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