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擊家

《拳擊家》是海明威短篇小說集《在我們的時代》(In Our Time)中的一篇,講述的是主人公尼克·亞當斯的一次不太尋常的經歷。尼克被火車上的一個扳閘工痛打,從正在行使著的貨車上跌下來,又遇見一個瘋狂的過氣拳擊家,幾乎揍了他一頓。

內容簡介

《拳擊家》故事的敘述是以少年尼克第一次離開家獨自外出開始的。尼克趁著天黑無票乘車,結果被一個扳閘工從飛奔的貨車上打了下來。為了找個落腳點歇歇,他忍著疼痛和飢餓,順著路軌往前走,終於發現了樹林裡的火堆旁邊坐著一個人。借著火光,尼克看到了一張被打得殘缺不全的臉。通過交談,尼克得知這個小個子就是他仰慕已久的前拳擊冠軍阿德·弗朗西斯。阿德說自己“不大對勁”、“是瘋子”,還說自己的“心臟跳得慢。一分鐘只跳四十下”。這時來了個叫柏格斯的黑人—阿德的夥伴,帶了些火腿和雞蛋開始做餐。三人就餐之時,阿德因尼克不給他刀子而突然動怒。正當阿德向尼克步步緊逼過來之際,柏格斯突然從後面用一根裹著布的棍子輕擊阿德的後腦,然後輕柔地抱起他並往他臉上潑水直至他閉上眼睛、昏昏而睡。黑人和尼克在火旁邊喝咖啡邊聊天。他微笑著向尼克解釋阿德犯病時他這種時常不得不採用的方法,並講述了拳擊家的經歷—事業、愛情、失敗、坐牢……談完之後,柏格斯彬彬有禮地要求尼克最好趕緊離開,免得阿德醒後再次發作。他給尼克指了路並給了他一份三明治。尼克走出火光所及範圍,還豎起耳朵聽他們兩人講話……故事隨著尼克沿著路軌離開而結束。

作品鑑賞

作品主題

這篇小說中,作者把自己的關注與探求放在了三個主人公身上,我們不知尼克要到哪裡去,只知道他來自“芝加哥”,他應該“到達某個地方”。然而,火車上,扳閘工讓他飽受皮肉之苦,心靈也受到傷害。樹林裡,阿德讓他感受到暴力的威脅。這一切都顯示出他無所依附的境況。阿德和帕格斯相互依存,然而,他們己被社會所遺棄,最終如何回到人類社會、如何過上普通人的正常生活也是作者和讀者都不得而知的。海明威藉此表現他眼中的人生。在他看來,人生是一場悲劇,“是一場卑鄙的騙局”,是“殘酷的遊戲”,“惡毒的陷井”。

不過,在感悟現代人的孤獨與世界的冷漠時,作家同時也強調了生活中令人安慰的一面。

首先,作者通過對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係的展示來給人以安慰。

在人與人的關係上,作者強調了其中所包含的愛與義務。阿德一無所有時,當初被迫出走的前妻仍給他寄錢。外界所帶來的傷害並沒有改變前妻的那份關懷,或者說她自身認為應盡的義務。至於阿德和帕格斯之間,有評論者認為海明威在這裡觸及到了同性戀的問題。不過筆者認為,這與現代意義上的包含著性關係的同性戀是完全不一樣的:生活給兩個人都有過毀滅性的打擊,於是他們選擇了一種比外部世界更為簡單的生活方式,是他們生存下去的需要,包括心靈所需的慰藉。阿德己喪失生活的自理能力,而帕格斯體貼、周到,做飯有專業性,對阿德的病也有自己獨特的控制方法,能夠給阿德以照顧和安慰。當然,帕格斯要過“體面人的生活”,也需要與阿德在一起。應該說,他們之間的相處有關愛也離不開義務。

同時,作者還表明了人與人之間的愛能夠使人溝通、理解,能夠緩解孤獨。在對三人細膩的描述中,作者刻意突出了帕格斯對阿德和尼克的關愛和照顧。他對阿德“柔聲”說話,無微不至。對尼克也“彬彬有理”,為使尼克不再受阿德的威脅、,他勸尼克離開,同時還讓他帶上一份三明治並告訴他要走的路徑。作者以小群體中人與人之間的關愛、友善與理解為著眼點,展示出人性中善的一面以及人世間的溫情,給人以光明和力量。小說最後一部分,“尼克爬上路堤,走上鐵軌。”“沒想到手裡還拿著一份三明治,就放進了口袋。”實際上,尼克懷揣的是來自人間的關愛,是對人的一份信心、一份希翼,是他繼續走下去的一個支撐點。

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作者將自然看作自由的象徵,給人以希望和慰藉。文明社會中處處是暗礁險境,充滿了暴力、傷害,自然界是與異己的生存世界相對照的理想世界,於是人們渴望在大自然中尋求一個清淨、和平的環境。小說的背景是在樹林中,帕格斯和阿德在這裡可以點燃髯火,獲取溫暖和煎煮食物;尼克也能在這裡享受美味。三人都在這裡暫時遠離文明,獲得安寧。當然,我們也應注意到,處於鐵軌旁的樹林是自然與人類社會的接軌處,人在這裡也不可能永久地找到解脫。復歸自然以求得自由的道路早被文明的高速發展所阻塞,這也是尼克重新走上鐵軌的重要原因。顯然,作者試圖在大自然中為主人公尋找新生活的源泉,然而他明白,只有返回到人的生產關係中,通過自身的理性與毅力才能實現超越,去尋找個體在現世中的生活道路。

藝術特色

在《拳擊家》里,海明威精心設定了一個男人的世界。著眼於扳閘工的惡作劇、拳擊家的瘋癲、黑人飽含摯愛的輕擊和尼克的茫然,扳閘工的“壞”、拳擊家的“怪”、黑人的“柔”以及尼克的“純”都被刻畫得栩栩如生、維妙維肖。

作者簡介

海明威(ErnestHemingway,1899~1961)美國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於芝加哥市郊橡膠園小鎮。父親是醫生和體育愛好者,母親從事音樂教育。6個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從小酷愛體育、捕魚和狩獵。中學畢業後曾去法國等地旅行,回國後當過見習記者。第一次大戰爆發後,他志願赴義大利當戰地救護車司機。1918年夏在前線被炮彈炸成重傷,回國休養。後來去加拿大多倫多市星報任記者。1921年重返巴黎,結識美國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詩人龐德等。1923年發表處女作《三個短篇小說和十首詩》,隨後遊歷歐洲各國。1926年出版了長篇小說《太陽照常升起》,初獲成功,被斯坦因稱為“迷惘的一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