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1959年成立拖布卡公社,1961年設立播卡公社,1984年分別撤社改區,1988年分別撤區改鄉。1997年,拖布卡鄉面積109平方千米,人口1.8萬,轄新街、拖布卡、奚家坪、小陷塘、安樂箐、樹桔、大荒地、西瓜地、桃園、新店房、上水坪、松坪12個行政村;播卡鄉面積86.9平方千米,人口1.1萬人,轄播卡、象鼻、格勒、苦桃樹、大樹腳、坡頭6個行政村。2005年撤銷播卡鄉和拖布卡鄉,合併設立拖布卡鎮。
2005年6月,拖布卡鄉、播卡鄉,兩鄉合併成立拖布卡鎮,實現了兩鄉合併。合併後全鎮總面積193.36平方千米,耕地面積19138畝。轄播卡、苦桃樹、坡頭、大樹腳、象鼻、格勒、新街、布卡、安樂箐、新店房、大荒地、桃園、西瓜地、松坪、上水坪、樹桔、奚家坪、小陷塘18個村委會,148個村民小組,共7895戶,
行政區劃
2008年代碼
530113107:~201新街村 ~202松坪村 ~203布卡村 ~204安樂箐村 ~205大荒地村 ~206小陷塘村 ~207西瓜地村 ~208新店房村 ~209桃元村 ~210樹桔村 ~211奚家坪村 ~212上水坪村 ~213播卡村 ~214苦桃樹村 ~215坡頭村 ~216大樹腳村 ~217象鼻村 ~218格勒村
2006年代碼
530113108:~201新街村 ~202松坪村 ~203布卡村 ~204安樂箐村 ~205大荒地村 ~206小陷塘村 ~207西瓜地村 ~208新店房村 ~209桃元村 ~210樹桔村 ~211奚家坪村 ~212上水坪村 ~213播卡村 ~214苦桃樹村 ~215坡頭村 ~216大樹腳村 ~217象鼻村 ~218格勒村
地理環境
全鎮總面積193.36平方公里,轄18個村委會,148個村民小組。主要居住著漢族。雜居部分少數民族。2007年末有農業人口7767戶,29966人,全鎮最低海拔695米(小河口),是昆明市最低點,最高點大木廠山頂,海拔2600米,高差懸殊1905米,屬二半山區,年均氣溫25℃,年降雨700毫米。形成立體氣候類型,適宜多種農作物栽培。水資源緊缺,地勢陡峭。小江一帶,年均氣溫19-22℃,無霜期307-335天,年降雨量600毫米,是昆明市的天然溫室。全鎮人均產糧212公斤。
小江乾熱河谷帶常年高溫,適宜多種熱帶經濟作物的生長,特別是“小江西瓜”已享譽省內外,這裡有近5000畝的河漫灘等待深開發。全鎮最低海拔695米(播卡格勒小河口),是昆明市最低點,最高海拔2600米(拖布卡大腦子),高差懸殊1905米。鎮政府駐地面積是原拖布卡鄉的地面,約8畝。
人口
該鎮30449人(其中農業人口29494人,非農人口995人,非農業人口占農業人口數的3%),以漢族為主。
經濟
截至目前,拖布卡鎮共與金地等7家公司簽訂了礦產開發協定,共收取礦山有償使用費300萬元,實際到帳185萬元。現拖布卡鎮共有選廠7家,其中在建2家,總投資額達2.8億元,其中金山、礦源、大地橋、路達等四個公司投資額均在500萬元以上。現尚有多家企業到我鎮考察、洽談投資事宜。
資源
拖布卡鎮礦產資源豐富,除已探明的100餘噸黃金儲量外,還有豐富的鐵礦、銅礦等多種礦藏。入駐礦業企業22家,其中採掘企業12家,選廠7家,濕法廠3家,投資總額達8000萬元;投資500萬元以上企業有7家。隨著礦業企業的不斷最佳化,規模企業的不斷壯大,工業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明顯增強,礦產資源及礦業企業對地方財稅收入和農村勞動力轉移的貢獻已逐步顯現。
交通
集鎮規模擴大,各項基礎設施改善。完善集鎮功能設施。投資79萬元,占地10.3畝的客運站和農村公交站正抓緊建設中,2008年上半年可建成;新區規劃基本結束,舊城改造已全面啟動。完善了東格公路、布格公路、小卡公路等路網建設;沿江公路建設鎮內部分路基已初步成形;現6個行政村50公里的通村公路改造工程已全面展開,2008年3月底前可完工;年內新增通公路自然村8個,民眾出行條件進一步改善。
設施
220KV“以新線”輸電工程建設協調工作,工程進展順利;新建移動基站2座,固定電話、移動通訊和網際網路服務水平顯著增強,通信網路已覆蓋全鎮各個村組;圓滿完成數字衛星接收轉星工作;投資80萬元的播卡集鎮供水二期工程已建成並投入使用;投資15萬元惠及130戶農戶的西瓜地人飲工程已完工;投資20萬元的安樂箐四腳地、小廬山小組和投資19萬元新店房3個村民小組涉及150戶農戶人飲工程春節前可完工。完成了212戶農戶民房抗震加固和亮化。投資80萬元涉及7個村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已交付使用,全鎮已實現村村有村房的目標。新建村級圖書室2個,村級文化活動條件得到較大改善。
經濟
全鎮18個村委會,148個村民小組,2007年農村經濟總收入5602.2萬元, 耕地面積21894畝,糧食總產量8876.7噸,農民人均純收入1431元,全鎮鄉村戶數7767戶,鄉村總人口為29966人,鄉村實有勞動力20522人,有75%的鄉村勞動力從事第一產業有23%的從事第二、三產業。
2007年全鎮農村經濟總收入5602.2萬元,比上年4154.4萬元增加1447.8萬元,增34.9%。總費用2457.9萬元,比上年1831.4萬元,增加626.5萬元,增34.2%,農民所得總額4289.3萬元,比上年2677.6萬元增加1611.7萬元,增60.2%,農民人均所得1431元,比上年899元增158元,增59.2%。
糧食產業
2007年,全鎮夏秋收糧食總產量8876.7噸,同比增加了2557.4噸,增長40%,種植業收入2177.1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38.9%,比2006年的1674.7萬元增加502.4萬元,增長30%,人均種植業收入727元,比2006年增165元,增長29.4%,2007年全鎮農作物總播種面積為37949畝,同比增加853畝,增2.3%。糧食作物總播種面積為26922畝,同比增加174畝,增0.6%。糧食作物的播種面積,除豆類同比減少25%,其餘的穀物、薯類同比增加。增0.5%、11%。豆類產量同比減少8.9%,穀物類、薯類產量同比增加58%、23%。油料類播種面積為1024畝,產量116.6噸,同比增加1.7%,增46%。單產為114公斤,同比增加35公斤,增加44%。甘蔗產量為460噸。
畜牧產業
畜牧業是傳統支柱產業,是一項基礎產業經濟,農村畜牧業總收入2231.3萬元,占農村經濟總收入的39.8%,比上年1593.8萬元,增637.5萬元,增40%。2007年,大牲畜存欄同比略有增加。年末大牲畜存欄為6225頭,同比增3.2%。2007年牛出欄同比增加20頭,增1.9%。豬存欄為22000頭,同比增加1000頭,增4.7%,豬出欄20000頭,同比增加1230頭,增6.6%;豬肉產量為2000噸,同比增加123噸,增6.6%。羊存欄為13500隻,同比增加1260隻,增10.3%。家禽存欄只數為43000隻,同比增加11820隻,增38%。出欄只數為60000隻,同比增加13830隻,增38%。禽蛋產量為35.9噸,同比增13.8噸,增62%。肉類總產量為2247.5噸,同比增加171.6噸,增8.3%。
農民收入
勞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不斷增長,成為一項不可忽視的產業收入,2007年全鎮外出務工勞動力4356人,比上年2671增加1685人,增長63%,培訓1438人,輸出1145人,完成下達任務的113.4%,其中:省外180人,省內區外258人,區內707人,人均勞務收入800元。外出勞務總收入1145萬元,比上年354.6萬元增加790.4萬元,增122%,人均勞務收入382元,占人均總收入1431元的26.7%。
第三產業
其中:第二產業收入282.5萬元,比上年187萬元增95.5萬元,增51%。第三產業收入861.3萬元,比上年678.9萬元增182.4萬元,增長26.9%。為全鎮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烈士陵園
雲南和平解放後,一九五0年初,中共會澤縣委派以賽學貴為組長的工作組來到拖布卡。成立了“解放委員會”,主任由賽學貴擔任,副主任則由偽鄉長朱紹德擔任。縣委工作組撤走後,拖布卡“解放委員會”事務由朱紹德和各村村長主持。其後,會澤縣委又派來征糧工作隊到布卡征糧,並鞏固新政權。
朱紹德表面裝作協同共產黨工作,暗中卻謀劃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幾個月的時間內,他利用一些不明真相的村長暗中串聯,組織幾百名暴徒,於農曆三月二十八日,舉行暴動。殺害了賽學貴,同日又殺害了征糧工作隊隊長王陵、隊員敖有政、丁家明、李萬鈞、陳正榮,並將“解放委員會”的財物推動一空。訊息傳到縣委,縣長陸子英親率部隊前來布卡平息暴亂。暴徒聞訊,倉惶逃竄。平暴部隊大布卡三天,擊斃部分失散的暴徒,解救出被暴亂匪徒關押的幾位女工作隊員。又將被殺害的賽學貴、丁家明烈士的遺體找到,收殮並安葬好。
一九五O年冬至一九五一年春,布卡開始了“清匪反霸”,將參與暴亂的土匪和地主惡霸捕獲、鎮壓。其後又將賽學貴、丁家明烈士安葬於布卡東南的白虎山麓。王興董、李正康、敖有政的遺體被狼吃了,李萬鈞烈士的遺體被暴徒扔入金沙江,未能找到。當時僅修建了賽學貴、丁家明、李龍幾位烈士的墓塋。
為緬懷革命先烈,教育後代,振興布卡,原拖布卡區委、區公所於一九八五年八月決定,遷葬賽學貴、丁家明、李龍幾位烈士的墓塋於東川九中蘋果園內,並修建革命烈士紀念碑。此舉得到了原東川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屬幾個單位予以資助(市委組織部1200元、市民政局1200元、市文化局、文物管理所、市財政局1100、區公所300元),新建的烈士陵園於一九八六底建成。烈士陵園由湯傳紅設計;布卡修建隊施工;碑文由湯傳洪、黃天壽擬撰,碑文大字由市文化館陳松春書寫,小字由九中教師李本榮書寫,布卡新街工匠後村余順富雕刻。烈士陵園紀念碑高三.八米,園中並列修建了七位烈士的墓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