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當事人包括:拍賣人、委託人、競買人、買受人。拍賣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法人。委託人:委託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競買人: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買受人: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競買人。“競買人”、“買受人”有時亦統稱買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