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19世紀60年代以前生產的抬槍為前裝滑膛、散裝黑藥、火繩點火,60年代後,也開始仿照英、法、德、美等國製造各種類型有擊發機構的前裝和後裝抬槍。至1905年,製造的單位有江南、金陵、四川、天津、河南、山西、湖南、福建、陝西、雲南、蘭州、廣東、吉林等機器局和湖北槍炮廠。製造的品種有各種規格的前裝滑膛和線膛抬槍及林明敦邊針、黎意、毛瑟、7響和五子等後膛抬槍。其中,除金陵、四川、北洋、湖南4個機器局的總產量分別皆在1000支以上外,其餘各局產量僅數支到數百支。在甲午戰爭中作為一種步兵支援火力被北洋陸軍大批裝備。甲午戰後因為抬槍過於笨重且射擊精度頗差而逐漸退出了中國軍隊。
抬槍使用方法
抬槍是清代一種重型鳥槍,長1丈左右,重30多斤。其結構與一般的兵丁鳥槍完全相同,但裝藥量、射程及殺傷威力遠遠大於兵丁鳥槍。發射時須兩人操縱,一人在前充當槍架,將槍身架在肩上,另一人瞄準發射。這種抬槍在清朝中後期十分盛行。
退出歷史舞台
18世紀末,由於清政府的腐敗和苛政統治,加劇了國內的階級矛盾,人民起義此伏彼起,農民暴動連年不斷,起義軍常常流動在山陵地區與清軍鬥爭。在這種環境下作戰,農民起義軍的大刀長矛、弓箭、土槍、地雷等能有效地發揮作用,而清軍的新式重炮卻寸步難行,不得不大量製造這種30多斤重,由兩人抬放的中型抬槍。在19世紀中葉兩次鴉片戰爭和鎮壓太平天國革命的戰爭中,抬槍曾經是清軍使用的主要火器之一,這種火器重量較輕,不必車載馬馱即可攜帶,而且火力較強,所以一直延用到19世紀末的中法、中日戰爭以及抗擊八國聯軍入侵我國的戰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