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性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與即期外匯交易的根本區別,在於交割日不同。凡是交割日在成交兩個營業日以後的外匯交易均屬於遠期外匯交易。 投機性遠期外匯交易是基於投機者預期未來某一時點市場上的即期匯率與目前市場上的遠期匯率不一致而進行的遠期外匯交易。由於投機者在簽訂遠期和約時只需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無需付現,一般都是到期軋抵,計算盈虧、支付差額,所以利用遠期外匯交易投機進行投機,投機者並不需要雄厚的資金,可以“以小博大”,炒作成倍於投機本金的外匯資金,進行大規模的投機[1]。

基本形式

1、買空(Buy Long)

所謂買空,是投機者預測某種貨幣的匯率將會上漲時,投機者先買進這種貨幣的遠期外匯,然後在到期時再賣出這種貨幣的即期外匯的投機交易。若遠期和約交割日市場即期匯率果然如投機者所料上漲而且高於遠期和約協定的匯率,投機者即可獲利。

案例:

在法蘭克福外匯市場上,如果某德國外匯投機商預測英鎊對美元的匯率將會大幅度上升,他就可以做買空交易,先以當時的1英鎊=1.5550美元的3月期遠期匯率買進100萬3個月英鎊遠期;然後,在3個月後,當英鎊對美元的即期匯率猛漲到1英鎊=1.7550美元時,他就在即期市場上賣出100萬英鎊。軋差後他就會獲得100萬×(1.7550-1.5550)=20萬美元的投機利潤。

當然,若交割日市場即期匯率的變動與投機者相反,投機者將會遭受損失。若3個月後市場即期匯率不升反跌為1英鎊=1.4550美元,則該投機者將遭受10萬美元的損失。

2、賣空(Sell Short)

所謂賣空,是在預測某種貨幣的匯率將會下跌時,投機者先賣出這種貨幣的遠期外匯,然後等到遠期外匯的交割日再買進這種貨幣的即期外匯進行沖抵的一種投機活動。

案例:

在東京外匯市場上,某年3月1日,某日本投機者判斷美元在以後1個月後將貶值,於是他立即在遠期外匯市場上以1美元=110.03日元的價格拋售1月期1000萬美元,交割日是4月1日。到4月1日時,即期美元的匯率不跌反升,為1美元=115.03日元。該日本投機者在即期外匯市場購買1000萬美元現匯實現遠期和約交割,要遭受1000萬×(115.03-110.03)=5000萬日元的損失。

可見,遠期外匯投機具有很大的風險。萬一投機者預測匯率的走勢發生錯誤,就會遭到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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