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他投送給我桃,我用李去回敬他。指桃與李的價值是相當的,禮尚往來,合情合理。

語本《詩經·大雅·抑》“投我以桃,報之以李”。

葉永烈《如夢初醒·並蒂蓮》五:“感謝你的一片赤誠之意。中國有句諺語:‘投之以桃,報之以李。’來而不往,非禮也。我亦有微物一件,贈與徐先生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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