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封鎖

簡介

跨國公司對華的技術封鎖在50年代就存在過。當時所謂的巴黎統治委員會對華採取了完全技術封鎖的政策。但由於中國自己研究開發出了包括核子彈、衛星、飛彈等方面的技術,外方的技術封鎖才開始不攻自破。中國加入WTO後,已開發國家對中國的技術封鎖有了一些變化,那就是不再實行全面封鎖,而只是把相對落後的技術產品出口到中國。但已開發國家從來沒有放鬆對華的高新技術出口管制。

日本政府就專門做過一個對華汽車技術輸出的報告,要求各汽車廠家必須讓中國的汽車技術落後20年以上。台灣當局也對半導體技術輸入大陸採取了政策性限制的態度,儘管台積電等半導體廠家繞道將8英寸以下晶片的製造技術引進了大陸,但最先進的以鉀為材料的技術就完全禁止出口。而美國國防部、商務部、國務院聯合組成的一個委員會,自從2001年對高科技產品的出口許可證實行重新審查後,相當一部分原先批准的許可證被凍結。美國政府更以國防為由,對超級電腦、高科技電信設備、半導體設備,以及尖端的機械工具,幾乎完全對華停止了出口。

在一些高科技領域,如航空、通信、汽車以及計算機領域,我們還在受制於人,很多大到系統機器設備小到配件都需要從國外進口。許多次我們上當受騙,外國人以一流的價格賣給我們的卻是二流甚至是二手的設備。在一些尖端領域,國外更是嚴格限制對華出口,進行技術封鎖,我們拿著錢都買不來國外的高科技產品。我們的進口設備壞了,請外國廠家過來修理,廠家派一個工程師過來,用電腦調出參數輕鬆修改一下,機器就好了。我們的工作人員站在旁邊詢問,對方卻避而不答。這是很多熟人對我說起的一個畫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如此的無奈,只能大把大把地付給人家昂貴的修理費用。

在移動通信領域,引用一句電信專家的話:“我們的CDMA手機要向美國交專利費、GSM手機要向歐洲交費,小靈通的大部分利潤也都被日本人賺去了。其實,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還是在給外國人打工,真正賺錢的是人家。”我們因為沒有掌握核心技術,所以處處受制於人,高額的專利費、管理費壓得我們的企業喘不過氣來。中國人在引進技術上吃夠了苦頭,在這條路上我們受到了重創。

特點

掌握核心技術的跨國企業只需一紙標準或專利技術契約,就可以抽走絕大部分利潤:據統計,一台MP3在美售價79美元,被拿走45美元專利費,中國企業純利潤1.5美元,利潤比30:1;一台DVD國際市場銷售價格30-40美元,而我國DVD企業卻要對每台DVD支付專利費15-20美元!

外國人就是想用他們已有的專利技術優勢,限制我們的發展,讓我們永遠大距離落後,讓中國市場成為他們永遠的印鈔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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