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公安局
承德市公安局既是對全市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進行管理、組織和協調的領導機關,又是直接指揮和參與偵破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查處治安案件,處置突發事件,管理社會治安的實戰部門。主要職能: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指示,研究部署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二、研究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公安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新措施,推進全市公安工作的改革和發展。
三、蒐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有關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適時組織實施。
四、指導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直接偵辦重特大案件。
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治安案件,組織、協調、參與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擔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爆物品、特種行業管理、保全管理、指導等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
七、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八、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做好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負責全市收押場所及監視設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對在押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負責全市勞教審批工作;組織全市公安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指導、組織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十三、組織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四、指導、組織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五、規劃、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革命化、正規化、現代化建設,以及公安宣傳、民警教育訓練等思想政治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公安幹部;指導全市消防、警衛隊伍建設。
十六、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公安民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十七、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財務、裝備、被裝的管理工作;搞好局機關後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市企業公安機關的業務領導工作。
十九、對武警承德市支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迎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