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承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1月,據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承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劉振旺(副處級)涉嫌嚴重違紀被市紀委立案審查,其涉嫌犯罪問題,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5年12月2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承德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劉振旺決定逮捕。
提起公訴
2016年3月17日,省檢察院網站發布訊息,承德市公安局政治部原主任劉振旺(副處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承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已由承德縣人民檢察院向承德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審宣判
2016年8月,承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由承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承德市公安局政治部原主任劉振旺(副處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承德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振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該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