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典期內,出典人表示出賣典物於承典人的,承典人可以按時價找貼,以取得典物的所有權。
找貼權即按時價估定典物的價格,由承典人將原典價抵銷房價的一部分,然後支付其差額。找貼實質上為典權消滅的原因,故又稱為“找貼作絕”。
房產
出典人償還;(6)找貼權。在典期內,出典人表示出賣典物於承典人的,承典人可以按時價找貼,以取得典物的所有權。即按時價估定典物的價格,由承典人將原典價抵銷房價的一部分,然後支付其差額。找貼實質上為典權消滅的原因,故又稱...
財務報告104.怎樣辯證地看待與利用市盈率105.什麼是除權、填權與貼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