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嬰幼兒階段是人生髮展的重要時期,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事關千萬家庭的健康福祉。根據《上海市3歲以下幼兒托育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定義,托育機構是指由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舉辦,面向3歲以下尤其是2-3歲幼兒實施保育為主、教養融合的幼兒照護的全日制、半日制、計時制機構。
分類
托育機構(不含托育點)分為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兩類。
營利性托育機構(不含托育點)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和非捐助資產設立,在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公司製法人登記;非營利性托育機構(不含托育點)不以營利為目的,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捐助申請設立,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在民政部門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
課程
托育機構課程以保育為主,遵循教養融合的原則,遵循幼兒生長發育和心理發展規律,創設適宜的養育環境,關愛幼兒,以幼兒發展為本,把幼兒的安全、健康和照護工作放在首位,注重幼兒發展的整體性,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目前國內托育機構大多引進海外課程體系,也有部分托育機構致力於符合中國嬰幼兒天性的教育課程體系。
組成
《嬰幼兒日間照料托育機構服務規範》草案中提到:托育機構建築面積不低於360平方米,幼兒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8平方米;托育機構主出入口、幼兒生活及活動區域等應安裝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確保監控全覆蓋,錄像資料保存30天以上等。
(一)幼兒遊戲活動室(區)
配備適宜幼兒的桌椅和玩具櫃。幼兒桌椅表面及幼兒手指可觸及的隱蔽處,均不得有銳利的稜角、毛刺及小五金部件的銳利尖端。
配備數量充足、種類多樣的玩具和圖書,以及可供幼兒擺弄和操作的各種材料。提供給幼兒的玩具應當符合GB6675“《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
(二)幼兒就寢室(區)
不得設雙(多)層床,床位側面不得緊靠外牆布置。班級活動單元內不得搭建閣樓或夾層作寢室。
(三)廚房
廚房平面布置應當符合食品安全規定,滿足使用功能要求。廚房不得設在幼兒活動用房的下部。
自行加工膳食的全日制托育機構應當設定不低於30m2的廚房,其中加工場所(包括初加工、切配、烹飪等)和備餐間分別不低於23m2和7m2。不自行加工但提供膳食的全日制托育機構,需向有提供中國小餐飲服務資質的企業購買供餐服務,並設不低於8m2的配餐間。用餐人數超過50人的,執行本市食品經營許可中有關托幼機構食堂要求。半日制和計時制托育機構提供點心的,企事業單位、園區或商務樓宇自辦托育點且其用餐由本單位、園區或商務樓宇食堂提供的,應當設不低於8m2的配餐間。
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認定,托育機構可採取多種形式的供餐服務,包括自有食堂、合法餐飲企業承包的食堂、所屬單位內部食堂、周邊具有供應能力和資質的食堂等。其中,單位內部食堂和周邊食堂至托育機構的送餐時間應當控制在15分鐘以內。
除了以上區域,國內領先的托育機構還會有一些特色分區,比如嬰兒教育區、幼兒教育區、主題探索區、綜合活動區、自然科學區、創意藝術區、音樂戲劇區、閱讀美術區、美廚教育區,為孩子的想像和探索提供充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