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僅僅因為在網路上發表了一首抨擊校長的打油詩,常州市知名高級中學的一位特級教師高天友近日幾度陷入“麻煩”。他先是被派出所幾次傳喚問話,後又被“發配”到偏遠學校,最近被稱為“打油詩門”。
社會評論
這個“打油詩門”,很容易讓人想起重慶的“彭水詩案”。2006年8月15日,重慶市彭水縣教委借調幹部秦中飛寫了一條名為《沁園春·彭水》的簡訊,對當地官員和不正之風進行諷刺,不料這一簡訊竟給他帶來牢獄之災。
高天友畢竟比秦中飛幸運些,他沒有被“雙規”、刑拘或者逮捕,躲過了牢獄之災,只不過被傳喚了幾次,“發配”到偏遠學校而已。但我以為這種幸運並非是他的“打油詩”不尖銳,也並不是被批評的官員寬宏大量,僅僅是因為被批評的對象是一個中學校長而已,校長行政級別太低,他實在無法像彭水縣的縣委書記、縣長一樣,控制地方公檢法,動用刑事司法權力來對秦中飛打擊報復,但他也確實“盡力”了,通過自身僅有的權力,將高天友“發配”到偏遠學校,免得更多人學習他的榜樣。
“彭水詩案”以降,公權力仍在竭盡全力打擊對其批評、監督者,誓將打擊報復的行為進行到底。彭水縣的縣委書記是直接將本縣“刁民”投入獄中,而遼寧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則讓警察進京“抓記者”,河南靈寶的警方則是“跨省追捕”公民王帥。不僅是“縣太爺”級別的官員動輒對批評、監督的公民治罪,鄉鎮級別的官員同樣揮舞濫用公權的大棒。山東曹縣公民段磊在網上發帖批評曹縣莊寨鎮書記郭峰濫用權力,同樣遭檢察機關以“誹謗罪”治罪;甚至河南沁陽8位村民僅僅舉報和批評村支書,也被當地公安機關拘留、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最後被法院以“誹謗罪”判刑。可見,權力不分大小,濫用卻是沒有邊界。
“彭水詩案”的結果大家是知道的,在媒體強有力的介入下,秦中飛被釋放,當事官員引咎辭職,同樣,拜輿論監督之力,“進京抓記者案”、“跨省追捕案”、“曹縣誹謗案”均撤案。但輿論監督的力量絲毫無法阻擋公權濫用的步伐,無法讓公權打擊報復言論的舉止收斂。在此之後,《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不久前“因言獲罪”被其刊文監督的浙江凱恩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遂昌縣公安局全國通緝,一度被迫“潛逃”;千龍網記者阿良因為一篇批評企業的報導,被山東萊陽警方追著調查。
官無論高低,都無法容忍公民的批評與監督,權無論大小,都在打擊報復批評、監督的公民,誓將公權濫用到底,這是從“彭水詩案”到“打油詩門”留下的教訓。並且,官員們似乎對輿論監督具有免疫能力,輿論監督在個案上一時可以起到作用,但無法對官員群體引發震動。因此,“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決不是靠上級發發檔案可以實現的,而是要實實在在地將“權力關進籠子裡”,權力向權利負責。行政權力在一地不能一手遮天,而必須接受司法權力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