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四分

打四分(Four-point play)是一個籃球比賽中使用的術語。在籃球比賽中,“打四分”是一種比較少見的情況。指的是當進攻隊員投三分時被防守隊員犯規,在三分球命中的同時獲得加罰一球的權利,如果罰球同樣命中,這樣在一次進攻中就會得到4分(即3+1),這種情況就叫做“打四分”。NBA球員史蒂芬·庫里、尼克·楊均有打四分的精彩表現。

1979年10月21日,芝加哥公牛隊的山姆·史密斯(Sam Smith)在一場對陣密爾沃基雄鹿隊的比賽中完成了NBA歷史上第一次“打四分”。
2009年4月27日,NBA邁阿密熱火隊詹姆斯·瓊斯在東部季後賽第一輪對陣亞特蘭大老鷹隊的第四場比賽中,在第二節最後時段的11秒時間內,完成了兩次“打四分”。
2010年2月3日,亞特蘭大老鷹隊的賈馬爾·克勞福德主場對陣洛杉磯快船隊的比賽中,第四節完成了一次“打四分”,是自己職業生涯“打四分”的次數達到了24次,這也追平(創造)了NBA的紀錄。在2010年4月11日,老鷹隊對陣華盛頓奇才隊的比賽中,賈馬爾·克勞福德將這一紀錄提高到了28次,而他在2009-2010賽季單賽季的“打四分”次數達到了9次,同樣創造了NBA的新紀錄。2011年1月5日,老鷹隊對陣猶他爵士隊,賈馬爾·克勞福德完成了自己職業生涯的第31次打四分。截至2012年2月5日,賈馬爾·克勞福德將“打四分”的紀錄提高到36次。
註:可以從以下的內容中看出“打四分”的罕見性
·鑒於NBA官方數據統計的局限性,雷吉·米勒所保持的“打四分”的NBA紀錄為23次還是24次沒有明確的定論。
·波士頓凱爾特人隊建隊以來,在球隊歷史中總共只出現過17次“打四分”。
·在NBA官方記錄中,在一場比賽中完成兩次“打四分”的情況只出現過一次(比較諷刺的是,這也正好發生在老鷹隊身上,就是熱火隊的詹姆斯·瓊斯在對陣老鷹隊的比賽中11秒內完成的兩次“打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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