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解析
經常聽到有人講,我買的商品房建築面積是100平方米,可是我量出來的卻是80平方米(或更少)。這裡,存在一個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建築面積可以直觀的量出來。實際上大部分人只是量取了房子的“使用面積”,而使用面積再加上“套內的牆體面積”才能得到“套內建築面積”(注意:不是“建築面積”)。
“套內牆體面積”包括的內容為,房子內臥室和起居室間的分隔牆、居室之間分隔牆、廚衛與器具室內之間的分隔牆等等,以及外牆的一半、與隔壁房屋的分隔牆的一半、以及與樓梯間的分隔牆的一半等。
那么公攤面積又包括哪些內容呢?根據《房產測量規範》,一幢樓的公用面積等於全樓的總建築面積減去全樓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再扣去作為人防工程、車庫等的地下室的面積後(以及其他有必要扣除的面積,這裡不再贅述),得到的面積數。該面積除以全樓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該樓的面積分攤係數,用該係數乘以每套房子的“套內建築面積”,即得到該套房子的公攤面積,該公攤面積加上套內建築面積,即得到該套房子的最終建築面積。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幢樓的總建築面積是10000平方米,共有80套房子,每套房子的“套內建築面積”均為100平方米,該樓還有一個地下室人防工程500平方米,此外,是該樓的樓梯間、電梯間、電梯機房等設施。根據上述描述,該樓的公用面積=10000-100×80-500=1500平方米,該樓的分攤係數=1500/(100*80)=0.1875,那么,每套房子的公攤面積=0.1875×100=18.75平方米,這套房子的建築面積=100+18.75=118.75平方米。為了驗證我們計算是否正確,可以反算該樓的建築面積:118.75×80=9500平方米,再加上地下室人防工程500平方米,恰好得到全樓總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
綜述
綜上,我們可以推算出如下結論:房子的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公攤面積。而且,我們知道,建築面積是不容易直接量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