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範圍
何為非普通住房
具備以下其中一點即為非普通住宅:
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不含1.0);
2、2012年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或者房屋交易成交價160萬以上);2013年國稅總局下發的通知要求從嚴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降至120平方米以上。
3、實際成交價格高於該區市場指導價;
反之則為普通住宅。
具體標準
契稅
2016年2月17實施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首套住房:
90㎡以下 | 繳納 | 總房價1% |
90㎡以上 | 繳納 | 總房價1.5% |
二套住房:
90㎡以下 | 繳納 | 總房價1% |
90㎡以上 | 繳納 | 總房價2% |
個人所得稅
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2、房產證滿5年,不是唯一住房的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
3、房產證不滿5年,需要繳納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總房價的1%;
營業稅及附加
1、房產證未滿2年的,需要繳納總房價的5.6%;
2、房產證滿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要繳納差額部分的5.6%;
4、房產證滿2年的,普通住宅的免交。
現時二手房營業稅徵收已經調整,具體如下:
1.個人轉讓/贈與非普通住宅<2年或個人轉讓/贈與普通住宅年限<2年的,房產營業稅徵收:房管局評估價×5. 5%。
2. 個人轉讓/贈與非普通住宅年限≥2年的,營業稅徵收:(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
3. 個人轉讓/贈與普通住宅年限≥2年:免徵營業稅。
4. 單位轉讓住宅、非住宅(不論年限) :不提供發票:房管局核 定稅價×5.63%。;提供發票:增值部分×5.63%。
5. 外資單位轉讓住宅、非住宅(不論年限):不提供發票:房管局核定稅價×5.09%;提供發票:增值部分×5.09%。
6. 個人出售非住宅(不論年限):(轉讓收入-房產原值)×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