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台灣遊覽車司,在2006年10月2日載著大陸旅行團到阿里山旅遊,因剎車失靈,遊覽車失速翻車,導致6名團員死亡,台灣“最高法院”4日依過失致死罪判戴男2年10月、減刑為1年5月徒刑定讞。
經歷
2006年10月2日下午,戴見淵載著遊客要下山前往日月潭,由於導遊和團員發生口角而進入派出所製作筆錄,所以整個行程拖到晚上7點半才從阿里山出發。
遊覽車下山時,因車頭的排氣剎車失靈,後輪的鼓剎也磨損,戴見淵猛踩剎車也止不住速度,以超過100公里的高速沖入路旁葡萄園,翻車導致6名團員死亡,包括戴在內15人受傷。
“最高法院”認定戴見淵應注意遊覽車下坡時減速,車頭會下沉,導致剎車系統儲氣箱磨損泄氣而失靈,卻未提前排入低速擋,到下坡路段才減速,導致儲氣箱中重要設備碰撞地面斷裂而失效,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戴2年10月、減刑為1年5月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