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戰術訓練是隨著軍隊武器裝備和編制、體制的變化不斷發展的。14世紀以前,軍隊的戰術訓練主要是演練方陣的排列和格鬥技能。17世紀,有了改進,密集的方陣被線式隊形所代替。18世紀中葉以後,火器有了改進,出現了線膛槍和伴隨步兵作戰的火炮,為了發揮火器威力,減少火力的殺傷,戰術訓練則致力於改革戰鬥隊形,著重研練採用散兵線戰術,使火力、機動、突擊緊密結合。20世紀以來,坦克、飛機等的出現和發展,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飛彈、核武器等的出現和發展,引起了戰術思想、戰鬥手段、戰鬥組織指揮的變化,戰術訓練的內容更豐富,協同動作更複雜,組織協同的要求更高,契約戰術訓練在軍事訓練中占據了重要地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革命戰爭年代的戰術訓練,通常是利用戰役、戰鬥間隙進行,訓練和戰鬥緊密結合。土地革命戰爭前期,主要是訓練游擊戰戰術,後期主要是訓練運動戰戰術。抗日戰爭前期,以訓練游擊戰戰術為主,後期著重訓練運動戰和攻堅戰的作戰方法。解放戰爭前期,以訓練運動戰戰術為主,後期則以訓練陣地戰戰術為重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的需要,陸續頒發了戰鬥條令、訓練大綱和教材,各軍種、兵種和專業部隊、分隊進行了不同內容的戰術訓練,組織了各種規模的戰術演習,部隊戰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分類
按戰鬥基本類型分為進攻戰術訓練和防禦戰術訓練;按戰術性質分為步兵分隊戰術訓練,軍種、兵種戰術訓練,勤務部隊、分隊專業戰術訓練和契約戰術訓練;按地形特點分為平原、高原、丘陵地、山地、江河、海岸、島嶼、水網稻田地、城市、戈壁、沙漠、熱帶山嶽叢林地等戰術訓練。
訓練內容
通常包括:戰術原則,作戰對象的編制、裝備及作戰特點,有關戰例,軍種、兵種知識,組織指揮,協同動作以及各種保障等。軍種、兵種和專業勤務部隊、分隊,根據各自的任務、特點,還有不同的訓練內容。契約戰術訓練的內容重點是:契約戰鬥的基本原則,組織指揮,司令部工作,諸軍種、兵種的協同動作,戰鬥保障和後勤保障等。步兵分隊戰術訓練的內容重點是:戰鬥原則,組織指揮,戰鬥隊形,戰鬥方法,運動方法,加強兵器的使用與火力的運用,分隊之間的協同動作等。
要求與方法
戰術訓練以戰鬥條令為依據,結合部隊的作戰任務、作戰地區(包括空域、海域)特點,從實戰需要出發,從難、從嚴進行實際作業和演練。方法是:部隊、分隊戰術訓練通常是先學習理論原則,爾後在現地進行戰術分段訓練、綜合訓練和演習;軍官戰術訓練一般按理論學習、戰例研究、想定作業、實兵指揮等步驟進行;司令部戰術訓練採取個人自學、部門研練和司令部演習等方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