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魯迅
魯迅
魯迅(1881.9.25~1936.10.19),浙江紹興人,原名周樹人,字豫山、豫亭,後改名為豫才。他時常穿一件樸素的中式長衫,頭髮像刷子一樣直豎著,濃密的鬍鬚形成了一個隸書的“一”字。毛主席評價他是偉大的無產階級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也被人民稱為“民族魂”。
創作背景
於魯迅到朋友家玩時寫作
原文
朋友實在留不住魯迅,只好打著燈籠一直送他到路口。
朋友家離縣城有幾里路,不算太遠,但必須穿過一片墳地。一座座土墳鱗次櫛比地排列在那裡,雜草叢生。野狗出沒。就是白天也給予人一種荒涼冷落的感覺,更何況現在已是深更半夜了呢!
這一夜月色很好,橫穿墳地的小路安靜地躺在月光下,沒有燈籠也看得清楚。這到方便了夜行趕路的人。魯迅邁著流星大步,穿入墳地。
忽然,他發現遠處有一個白影,再仔細一看,那白影一晃不見了。他想,大概是幻覺吧,便毫不介意地繼續大步前進。走了幾步,忽然又見那個白影,由於距離比剛才近一點,因此,看得更真切,魯迅見那白影一會兒大,一會兒小,一會兒高,一會兒低,就像民間傳說中的“鬼”。魯迅想,這大概就是有人撞到的“鬼”吧!
魯迅決心看過究竟。於是他猛然扔掉手中的菸蒂,疾步奔向那個白影。
等他走到那個白影旁邊,白影忽然宿小了,蹲下了,一聲不響地靠在一個墳堆上。魯迅使足全身力氣,朝白影狠狠地踢了一腳。
“哎喲!”那白影被魯迅踢得嗷嗷直叫。魯迅定神一看,原來是個披著白衣裳的盜墓人。
第二天,魯迅又到那位朋友家裡去,笑著對朋友說:“昨天,我在墳地里撞到了鬼,但我一腳就使它原形畢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