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按照縣委、縣政府構建成都西部新中心的要求,負責工業集中發展區和高新區西區配套區的招商引資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政策,編制和實施區內的經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根據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片區規劃,編制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區內的土地整理、開發和利用工作。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入區項目,並根據基本建設管理規定為入區建設單位協調辦理立項、用地、報建、工商、稅務等手續。
六、負責區內企、事業單位的協調和服務工作,處理區內有關涉外事務,受理投資者諮詢、投訴業務,依法保護投資者、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