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 (十)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區政府安辦的日常工作。 (三)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二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發〔2010〕31號)和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貫徹實施〈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金牛委辦發〔2010〕78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安監局),掛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政府安辦)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區市場管理辦公室承擔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安監局(區政府安辦)。
2.將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承擔的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零售經營行政許可職責劃入區安監局(區政府安辦)。
3.將區衛生局的以下職責劃入區安監局(區政府安辦):
(1)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
(2)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的職責。
(3)對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的匯總、分析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將負責鐵路道口安全管理職責劃歸區建交局(區人防辦)。
(四)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在職責範圍內對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進行監督管理,對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職責。
2.增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初審職責。
3.加強對區政府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職責。
4.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監督區級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專項目標管理和考核,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牽頭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牽頭組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三)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四)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查處職業衛生違法違規行為。
(五)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初審、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和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
(六)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
(七)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指導區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培訓工作;監督、指導區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
(八)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指導全區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
(九)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職業危害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以及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相關統計工作。
(十)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區政府安辦的日常工作。
(十一)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負責工作目標、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日常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考核;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行政執法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區內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培訓和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新聞宣傳,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相關統計工作;負責依法治區、職工維權和法律顧問及安全生產專家協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一科(掛應急救援科牌子)。牽頭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監督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情況;協調、指導街道辦事處、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除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之外的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情況;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建設;監督相關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控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牽頭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演練;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工作;分析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監督管理二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依法監督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管理情況;監督相關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相關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初審、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和非藥品類第三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承擔政務服務的相關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四)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受理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申報工作;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向相關部門和機構提供職業衛生監督檢查情況;負責職業危害事故信息統計。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金牛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統一按區委辦、區政府辦《關於貫徹實施〈金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金牛委辦發〔2010〕78號)的相關規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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