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市委編辦《關於同意成華區調整文化行政管理機構的批覆》(成機編辦〔2012〕64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簡稱區旅體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將區文旅局承擔的旅遊行政管理職責、區體育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旅體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的主要職責是:(一)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遊、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區旅遊、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負責推進旅遊、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旅遊業、體育公共服務的體制改革;組織開展旅遊、體育行業的交流與合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負責統籌協調全區重點旅遊區域、重大旅遊項目、重要旅遊線路的開發;指導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開展區域旅遊資源聯合開發的綜合協調。
(四)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承擔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責任,組織指導旅遊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
(五)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負責監督區內旅行社,負責社會旅館的行業管理。
(六)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負責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假日旅遊工作。
(七)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八)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負責全區體育競賽規劃,負責大型體育賽事的管理和協調,組織參加和承辦各種體育競賽活動。
(九)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參與擬訂體育設施布局規劃,指導全區體育產業發展和重點體育設施建設,監督體育設施的使用和管理。
(十)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青少年體育工作,會同教育部門為國家培養和輸送體育後備人才。
(十一)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財務、後勤、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旅遊管理科。
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負責全區新設立旅行社的初審、旅行社分社的備案初審和旅行社服務網點的備案;負責向市級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推薦三星級飯店;負責全區二星級以下飯店的評定和覆核;負責全區社會旅館行業管理工作;推行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業、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服務標準並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旅遊質量的監督管理,受理涉旅服務質量的相關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負責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假日旅遊工作;牽頭開展旅遊安全生產和旅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指導旅遊培訓工作。
(三)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體育科。
擬定全區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指導全區民眾體育活動開展;指導全區體育協會、太極拳推廣活動站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區的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三級裁判員的培訓註冊工作;負責全區的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全區的健身路徑的選址、安裝、建設工作;負責完成市級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為民辦實事“民生工程”目標工作;負責組織全區體育競賽工作;負責指導編制全區中國小體育發展規劃;指導全區學校體育工作,監督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實施;指導業餘體校及國家青少年俱樂部運動員培養及輸送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監督工作。
(四)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體育市場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監督管理全區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和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新增體育場所的初審、備案工作;負責全區三級運動員的審批工作、二級運動員申報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區體育公建配套等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全區體育場所運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區體育經營業務工作;牽頭開展全區體育場所安全運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工作計畫,重點項目的協調和服務;負責指導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五)成都市成華區旅遊和體育局產業促進科。
擬訂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區旅遊產業發展,對旅遊產業的重點項目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統籌協調全區重點旅遊區域、重大旅遊項目、重要旅遊線路的開發;指導旅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重點旅遊企業發展、旅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開展區域旅遊資源聯合開發的綜合協調;負責旅遊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統計部門做好相關產業統計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區委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