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

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鐵路分中心原屬鐵道部成都鐵路局直接管理。2007年9月1日,按照建設部、財政部、鐵道部、中編辦、中國人民銀行國家五部委324號檔案規定移交到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為分支機構,實施授權管理,負責四川省域內鐵路行業公積金歸集、貸款管理和服務工作。

編制並向中心報送分中心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畫及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完成住房公積金歸集年度計畫;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轉移業務的受理與審批;負責住房公積金的催建和催繳;負責受理職工關於公積金繳存方面的來訪與投訴,建立投訴檔案,對單位違反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行為,按照執法操作規程開展執法檢查;受理職工個人住房委託貸款的申請,負責貸款審批和貸後管理;按中心有關業務規定對所轄樓盤項目進行調查、審批,簽訂項目合作協定;在管委會指定的受託銀行範圍內簽訂住房公積金委託協定;為單位、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諮詢與培訓;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編制管理費用年度預決算,負責管理費用的審批、報銷和控制;按照統一的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內部核算,對住房公積金管理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成本核算;經管委會同意,承辦中心授權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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