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格塞爾是美國著名兒童心理學家,生於美國威斯康星的阿爾馬鎮。1906年獲得哲學博士學位,1911年到耶魯大學供職,同時建立了兒童發展的臨床診所。格塞爾和他的同事們廣泛而詳盡地研究了兒童(包括嬰兒)的神經運動發展,提出了心理發展的成熟勢力說,簡稱成熟論。
基本思想
發展的本質
格塞爾認為個體的生理和心理發展,都是按基因規定的順序有規則有秩序地進行的。他將發展看成是一個順序模式的過程,這個模式是由機體成熟預先決定和表現的。而成熟則是通過基因來指導發展的機制,即是一個由遺傳因素控制的過程,通過從一種發展水平向另一種發展水平突然轉變而實現。
在成熟論看來,發展的本質是結構性的,只有結構的變化才是行為發展變化的基礎。生理結構的變化按生物的規律逐步成熟,而心理結構的變化表現為心理形態的演變,其外顯的特徵是行為差異,而內在的機制仍是生物因素的控制。格塞爾強調基因決定的時間表,強調成熟的順序,故而,年齡,尤其是分界年齡,理所當然就是兒童發展的時間指標。但是,年齡本身並不是發展變化的原因,它只是一個便於觀察和把握的形式指標。
影響發展的因素
格塞爾認為支配兒童心理發展的因素有兩個:成熟和學習。成熟是由一個內部因素控制的過程,它的基本方面不可能受到像教育這樣一些外部因素的影響。成熟是發展的重要條件,決定機體發展的方向和模式,因此成熟是推動兒童發展的主要動力。而學習並不是發展的主要原因,因為引起變化的原因是成熟的順序或機體的機制所固有的,學習只是給發展提供適當的時機而已。格塞爾的這種觀點主要來源於其著名的雙生子爬梯實驗。由這個實驗得出結論:兒童的學習取決於生理的成熟,沒有足夠的成熟就沒有真正的發展,而學習只是對發展起一種促進作用。格塞爾認為,兒童在成熟之前,處於學習的準備狀態。所謂準備,就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生理機制的變化過程,只要準備好了,學習就會發生。所以,發展的過程不可能通過環境的變化而改變。
行為周期
格塞爾發現,在發展過程中,兒童表現出了極強的自我調節能力。當兒童突然向前進入一個新領域後,又會適度退卻,以鞏固取得的進步,然後再往前進。所以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便形成了發展質量較高的年頭與較低的年頭有序交替的現象,格塞爾稱其為“行為周期”。第一周期:2~5歲;第二周期:5~10歲;第三周期:10~16歲。每一周期內都有平衡與不平衡相互交替的同樣程式。對教師和父母來說,當兒童處於發展質量較高的階段時,應該更嚴格地要求他們;當兒童處於發展質量較低的階段時,應該現實地看待他們,等待和幫助他們度過這一階段,避免因粗暴和急躁而傷害他們。
評價
(1)突出了成熟機制對於發展的重要性
格塞爾將成熟概念用於自己的理論中,使得心理過程中的生物因素變得更為確切和具體。格塞爾的理論證明,在任何行為後面都潛藏著它自身的生物學基礎,成熟機制在複雜的發展程式和自我調節的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成熟決定了心理與行為的發展,儘管兒童行為的習得離不開學習、教育和社會影響等環境因素,但脫離成熟而侈談教育是不妥的,甚至是有害的。
(2)為研究兒童的發展提供了寶貴的資料
格塞爾經過幾十年的研究,收集整理了數以萬計兒童的發展行為模式,總結出每一個特定年齡行為發展的平均水平,於1949年推出了格塞爾行為發育診斷量表(即年齡常模)。通過與行為發育的年齡常模相比較,即可判斷不同兒童的心智發展水平。該診斷量表為智力落後兒童的早期診斷提供了依據,在臨床實踐中廣泛運用。這是當時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資料最詳實、影響最深遠的測量工具。通過格塞爾的工作,人們才真正看到了對嬰兒進行研究的必要性和對嬰兒進行測驗的可行性。
(3)提供了一系列育兒觀念
格塞爾提供的一系列育兒觀念把他的學說從兒童心理的範疇延伸到養育和教育的範疇,擴大了格塞爾學說的套用價值和社會價值。格塞爾認為,父母和從事兒童教育工作的人都應當了解兒童成長規律,根據兒童自身的規律去養育他們。具體而言,每一個教師都應當把自己的工作與兒童的準備狀態和特殊能力結合起來;每一個家長都應當與孩子一起成長,一起體驗每一個階段的樂趣和煩惱。如果成人以一種急功近利的方式教導孩子,往往會導致兒童成年以後的失落,甚至引起一系列的心理問題。如果對兒童的教導方式再不加以重視,這些個人的心理問題將不可避免地演變為社會問題。
格塞爾的成熟勢力說的缺陷,就在於過分誇大了生理成熟的作用,而忽視了兒童心理發展的其他條件。儘管格塞爾在解釋行為發育診斷量表的時候,也提到了個別差異的問題,但是發展的事實卻帶有太多的多樣性。偏離常模到什麼程度才是可以接受的?該常模來自美國中產階級的兒童,那么它對其他文化或階層的兒童是否適用,或多大程度上適用?這些問題都是值得我們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