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0年至1975年信宜縣白石鎮白雞國小民師。
1975年至1978年信宜縣白石鎮電影隊隊長;
1978年至1980年信宜縣白石公社文化站站長;
1980年至1983年信宜縣白石公社管委會工作;
1983年至1984年信宜縣白石區公所副區長;
1984年至1986年華南農業大學幹部專修科讀書;
1986年至1987年信宜縣硃砂區委副書記、區長;
1987年至1990年信宜縣硃砂區委書記(1987.03改任鎮委書記);
1990年至1994年信宜縣委農村部部長、農委主任,1993年兼信宜農村合作基金聯合會主任;
1994年至1996年信宜縣委常委、農村部部長、農委主任;
1996年至1997年信宜市委副書記,市農委主任;
1997年至1998年信宜市委副書記、人民政府副市長;
1998年至2002年信宜市委副書記、市長(其間:1999年至2002年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畢業,2000年廣東省委黨校縣委書記、縣長進修班學習);
2002年7月至12月任信宜市委書記、市長;
2002年12月至2008年7月化州市委書記,2003年當選化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2006.12當選茂名市九屆市委委員。
2008年7月至2012年1月茂名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廳級幹部待遇。
2012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降為正處級並退休。
違紀被查
2015年3月13日,廣東省茂名市紀委官方網站“茂名廉政網”通報:茂名化州市委原書記成濟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2003年至2008年期間,成濟榮利用其擔任化州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在化州市幹部提拔和人事調整過程中,直接或者通過其幼子成東鋒等人,非法收受祝某、朱某等28人(均另案處理)給予的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成濟榮、成東鋒共同收受人民幣141萬元;成濟榮個人收受人民幣386萬元、港幣42萬元;成東鋒個人收受人民幣4萬元。
在查明的事實中,成濟榮及其子成東鋒在收受賄賂前後,成濟榮幫助涉案行賄人提拔過的職務包括:化州市團委書記、化州市第一中學校長、化州市教育局局長、化州市文樓鎮黨委書記、化州市石灣街道辦黨委書記、化州市麗崗鎮黨委書記、化州市人民醫院院長、化州市播揚鎮鎮長、化州市審計局局長、化州市官橋鎮黨委書記、化州市旅遊發展中心主任、化州市衛生局局長、化州市鑒江開發區黨委書記、化州市同慶鎮鎮長、化州市人事局局長、化州市團委副書記等。
而在收受賄賂前後,成濟榮幫涉案行賄人調任的職務有:化州市民政局局長、化州市財政局局長、化州市第三中學校長、化州市文廣新局局長、化州市河西街道辦黨委書記、化州市外事僑務局局長、化州市民政局局長、化州市財政局局長等;此外,成濟榮還幫行賄人李某繼續留任化州市物價局局長,並收受賄賂3萬元。
案發後,成濟榮、成東鋒均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分別向茂名市紀委退繳違法違紀款1420萬元人民幣和4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