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經濟開發區

成武縣經濟開發區 是經國家批准的省級開發區,規劃面積15.17平方公里,轄區內11個村居,居住人口3 萬人。按照“集成配套、功能完備、區劃合理”的發展思路,劃分為工業區、商貿區、社會事業區、生活區、行政辦公區等五個功能區。發展目標為:建成經濟成長的帶動區、體制創新的試驗區、城市發展的新城區,建設成為二十一世紀全縣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以“達馳”品牌為主導的機電產業,以“銀翔”品牌為主導的紡織業,以“大地”品牌為主導的食品化工業,以“神舟”品牌為主導的建材業為支柱的、商貿發達的魯、蘇、豫、皖四省交界的副中心城區。成武縣經濟開發區設黨委和管委會,為縣委、縣政府的派出機構。開發區享有規劃建設、經營開發、管理服務自主權,對轄區內的規劃建設、招商引資、社會發展和社區管理事務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

園區介紹

成武縣經濟開發區秉承“一切為了招商引資,一切服務招商引資,一切服從招商引資”的發展理念,建設以東外環路為主幹,以永昌路、呂台路、富民路、順河路、東外環路為縱向,以北環路、古城路、文亭路、伯樂大街、先農壇路、南環路為橫向,形成“五縱六橫”的園區路網。供水、排水、供熱、電力、電訊、網路、排污、綠地等設施完備。初步形成了“五園一區一城”的園區格局。

成武縣經濟開發區按照“集成配套、功能完備、區劃合理”的發展思路,精心打造特色園區。按照“園中園”規劃要求,突出“一園一主業”定位,從構建產業支柱、合理布局生產力結構的角度出發,合理利用土地資源,降低產業成本和投資成本,切實增強開發區的吸引力。

優惠政策

第一條:為加大成武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外來投資者到開發區投資興業,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優惠政策。

第二條:落戶開發區的各類項目,經營期限在10年以上的,享受本優惠政策。

第三條:開發區優先發展工業加工製造業項目,新建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不得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每畝土地投資額不低於60萬元。

第四條:鼓勵投資高新技術項目,組建大型貿易型企業及投資建設公用設施項目。對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對地方經濟帶動作用強的高新技術項目及組建大型貿易型企業,投資建設公用設施項目等,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辦法制定更加優惠的政策。

土地使用政策

第五條:新建項目經縣項目聯審領導小組審定後,由縣開發區管委會根據開發區建設規劃,選定建設地址,同時協助企業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凡入區的新建加工製造業工業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用地價格為:1.5~2.0萬元/畝。

第七條:積極鼓勵縣內外投資者進入開發區投資建設標準化廠房。按照開發區的總體規劃,投資建設工業標準化廠房3000平方米以上的,由開發區為投資者代交土地出讓金,並由縣開發區管委會會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為投資者辦理土地出讓手續。標準化廠房建成後可出租、出售、轉讓。

第八條:開發區負責轄區內的“七通一平”,即供水通、排水通、電通、路通、通訊通、汽通、熱通及土地的自然平整。

稅費征管政策

第九條:開發區與國際慣例接軌,只收稅不收費。

第十條:新建工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2年內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60%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後3年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5年內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80%由開發區獎勵給企業。

第十一條:新建工業企業,經稅務部門認定有應稅所得之日起,前2年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後3年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5年內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 第十二條:新建工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2年內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購買納稅標誌費用除外)、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賬本貼花除外)、契稅地方留成部分的60%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後3年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開發區以扶持發展基金返還給企業。

出口創匯政策

第十三條:積極鼓勵支持開發區企業出口創匯,開拓國際市場。凡年出口不是以易貨貿易或記賬形式進行的出口企業,除享受國家出口創匯政策外,均可享受出口創匯獎勵資金。獎勵資金根據出口企業年度實際創匯每1美元獎勵人民幣0.04元。

其他政策

第十四條:新建工業企業,自投產之日起30日內,由縣電視台、廣播電台給於一個月時間免費廣告。

第十五條:開發區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開發區管委會批准,任何部門和單位不準到開發區內的企業進行檢查、收費。經批准進入企業的執法人員,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在限期內完成檢查。

第十六條:稅收政策的兌現,由納稅人向開發區管委會提出申請,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按政策每3個月兌現一次(所得稅每年兌現一次);土地政策的兌現,由企業提出申請,開發區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機構確認並會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出口創匯政策的兌現,由出口企業提出申請,開發區管委會根據外貿部門提供的證明(自營進出口企業的報關單),會同受益財政按政策每半年兌現一次。

第十七條:到開發區進行行業工業園或區域工業園建設的,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比單個項目更加優惠的政策。

第十八條:開發區企業申請享受國家、省、市各級各部門制定的有關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進口設備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縣有關部門予以優先辦理;縣科技三項經費、縣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優先用於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企業。

第十九條:對開發區內市場前景好、有一定技術開發能力、成長性較好的企業,可按照稅前列支5%計提技術開發費。

第二十一條:該政策未涉及到的事項,按照《成武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成發(2005)13號檔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引資獎勵辦法

(一)、引進無償資金的,按實際到位金額的20%給予獎勵。

(二)、引進有償資金且利率低於銀行基準利率的,按實際到位資金低於銀行基準利率利息部分的80%給予獎勵;利率高於或等於銀行基準利率,由受益單位與引薦人協商獎勵金額。

(三)、引進縣外獨資項目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5%給予獎勵。引進國外獨資項目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

(四)、引進合資、合作項目的,按引進資金形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5%給予獎勵;以設備和技術投資的,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獎勵。

(五)、引進由代理出口為自營出口國際貿易項目的按實際貿易額(美元)的1%給予獎勵。

(六)、以上諸條規定的獎金,均不含個人所得稅。

(七)、獎金由受益財政或企業支付。

基礎建設

(一)交通

西靠京九鐵路,北依新亞歐大陸橋鐵路,南臨隴海鐵路,東接京滬鐵路。距濟南和鄭州國際機場200公里、濟寧機場40公里,與日東、濟菏、菏蘭、寶連等高速公路相距50公里,正在規劃建設的菏徐高速公路橫貫成武,德商、碭定、棗曹、豐東四條省級公路縱橫貫穿全境。交通便利。 2005年以來開發區在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發生了明顯變化。基礎設施日趨完善。按照"集成配套、功能完善、區村合一"的建設思路,聘請專家對開發區進行了整體規劃,以區帶園,以園促區。基礎設施和配套工程建設進展較快,藉助濟南市幫扶的機遇,在開發區的中心位置規劃2.3平方公里建設"濟南工業園",總投資6000萬元,首期建設"一縱四橫"五條道路及供電、供排水等配套設施,道路總長7公里,目前已全部建成通車,管、線、燈等配套工程全部完工,今年共完成投資2100萬元。同時,籌資3500萬元開工建設了南北主幹線、南環路、伯樂大街東延伸段、先農壇街東延伸段、文亭街東延伸段等"一縱四橫"五條骨幹道路,總里程11.6公里,實現了開發區與城區道路的全面對接。自來水公司已建成投入使用,污水處理廠正在建設。開發區4平方公里起步區基本達到了"五通一平",初步形成了"五園一區一城"的園區格局和"五縱六橫"的路格線局,項目載體功能大大增強。

(二)供電

由菏澤和濟寧雙電源供電,與華東、華北電網聯網,22萬伏輸變電站1座、11萬伏輸變電站3座、3.5萬伏輸變電站15座,自備熱電廠二處,2×30萬KW發電廠一處。開發區以3.5萬伏、1萬伏電壓等級組成配電網,主要企業均為3.5萬伏專用供電線路。

(三)供水

日供水能力3.5萬噸。

(四)排水

實行雨污分流。

(五)通訊

區內通訊設施完善,信息傳送方便。程控電話、寬頻網、移動通信網,數據通信網實現無隙覆蓋。此外,用戶電報、圖文傳真、中英文無線傳呼已廣泛套用。同時為客戶提供郵政儲蓄、郵政快件和國內、國際特快專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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