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會計機構

成本會計機構是指企業從事成本會計工作的職能單位,是企業會計機構的組成部分。設定成本會計機構應明確企業內部對成本會計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堅持分工與協作相結合,統一與分散相結合,專業與民眾相結合的原則,使成本會計機構的設定與企業規模大小、業務繁簡、管理要求相適應。 由於成本會計工作是會計工作的一部分,因而企業的成本會計機構一般是企業會計機構的一部分。在大中型企業,厂部的企業會計機構一般設在厂部會計部門中,是厂部會計處的一個成本核算科室。在小型企業,通常在會計部門中設定成本核算組或專職成本核算人員負責成本會計工作。 厂部成本會計機構是全廠成本會計的綜合部門,負責組織全廠成本的集中統一管理,為企業管理當局提供必要的成本信息;進行成本預測和成本決策;編製成本計畫,並將成本計畫分解下達給各責任部門;實行日常成本控制,監督生產費用的支出;正確地核算企業產品成本及有關費用;檢查各項成本計畫的執行結果,分析成本變動的原因。考核各責任部門和個人的成本責任完成情況,實行物資利益分配;組織車間成本核算和管理,加強對班組成本核算的指導和幫助;制訂全廠的成本會計制度,配備必要的成本會計人員。

成本會計機構的組織分工

企業內部各級成本會計機構之間的組織分工,有集中工作和分散工作兩種方式。

1、集中工作方式,是指成本會計工作中的核算、分析等各方面工作,主要由厂部成本會計機構集中進行,車間等其他單位中的成本會計機構和人員只負責登記原始記錄和填置原始憑證,對它們進行初步的審核、整理和匯總,為厂部進一步工作提供資料。

2、分散工作方式,亦稱非集中工作方式,是指成本會計工作中的核算和分析等方面工作,分散由車間等其他單位的成本會計機構或人員分別進行。厂部成本會計機構負責對各下級成本會計機構或人員進行業務上的指導和監督,並對權臣全廠成本進行綜合的核算、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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