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湖天區地方稅務局

懷化市湖天區地方稅務局

懷化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4日,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流轉稅科、財產和行為稅科、所得稅科、規費科、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納稅服務科、收入規劃核算科、財務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思想政治工作科(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基建辦(臨時機構)。省局派駐機構有:省局駐懷化市地稅局監察室、審計科。直屬機構有懷化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局、懷化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加掛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牌子)。直屬事業機構有:後勤服務中心、信息中心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下轄鶴城區地方稅務局、湖天區地方稅務局、中方縣地方稅務局、沅陵縣地方稅務局、辰谿縣地方稅務局、漵浦縣地方稅務局、麻陽縣地方稅務局、新晃縣地方稅務局、芷江縣地方稅務局、洪江市地方稅務局、洪江區地方稅務局、會同縣地方稅務局、靖州縣地方稅務局、通道縣地方稅務局。 截止2012年12月,全市地稅系統現有在冊人數1483人,黨員917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1179人,37人具有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律師資格。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研究制定本地區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地方稅收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下達本地區稅費收入計畫和稅費收入計畫完成情況的分析預測與統計核算;負責本地區財務經費管理和資產裝備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規範納稅服務行為;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制度,組織實施稅收宣傳。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負責制定本地區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地區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以及文明創建工作。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圍

(一)市區以焦柳鐵路為界以東除直屬局征管範圍外的所有納稅人(城東,坨院,迎豐,紅星,城南等街道辦事處,盈口鄉部分),以及楊村鄉、石門鄉、黃岩旅遊區的所有納稅(費、基金,下同)人。

(二﹚懷化城區和中方縣範圍內所有營運車輛稅收和懷化公路運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市區分公司。

﹙三﹚懷化城區和中方縣範圍內所有車船稅的徵收管理,包括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的代收代繳稅收的車船稅。

﹙四)懷化市城區牲畜屠宰管理辦公室統一代征的地方稅收。

(五)委託懷化市科技局市場管理辦公室代征技術貿易市場的地方稅收。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日常政務、文秘、綜合、稅收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網站管理等工作;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行政接待、物業管理等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稅政法規科

負責地方各稅的稅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稅收政策、法律法規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訴訟及行政複議等工作;負責地稅部門徵收的各類費(金)的指導、管理工作。

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發票管理科)

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征管業務的指導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征管建制、征管質量檢查等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相關工作;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科

負責稅收計畫編制、稅款繳(退)庫情況監督、收入分析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財務管理科

負責稅務經費、裝備、資產以及局機關財務管理;編報審核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經費撥付、政府採購、服裝發放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黨群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監察審計室

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經費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機構

(一)直屬行政機構職責:

1、辦稅服務中心

負責與辦稅服務相關的稅收政策宣傳、諮詢和解答,稅務登記證件的辦理和發放,稅務發票的發售、代開和繳銷;負責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或扣繳申報)的受理、稅收票證開具和稅款(費、金)、滯納金、罰款的徵收入庫;負責納稅人減免稅審批(或備案)資料的受理、初審,減免稅審批(或備案)文書的發放;負責征管業務數據的審核、錄入和管理。

2、稽查局

負責組織轄區內稅收專項檢查工作,實施專項稽查;負責地稅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工作;負責組織或配合公檢法等部門打擊涉嫌偷稅、逃稅、抗稅、騙稅等稅務違法案件。

(二)直屬事業機構職責:

(1)信息中心

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支持、保障和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參與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規劃和實施方案的擬訂;負責信息設備管理;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派出機構

1、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枝柳鐵路以東,從紅星路至鴨嘴岩鎮、湖天開發區範圍內的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納的和應代收代扣代繳的各項地方稅源管理、稅費收入,完成稅費收入計畫;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執法,依法收稅;負責所屬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業務學習、培訓,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枝柳鐵路以東,從迎豐中路至石門(除一分局征管的迎豐中路部分外),錦溪南路以東的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納的和應代收代扣代繳的各項地方稅源管理、稅費收入,完成稅費收入計畫;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執法,依法收稅;負責所屬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業務學習、培訓,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3、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鶴城區、中方縣轄區從事運輸的所有車輛的各項地方稅源管理、稅費收入,完成稅費收入計畫;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嚴格執法,依法收稅;負責所屬人員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及業務學習、培訓,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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