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應急管理部南方航空護林總站(以下簡稱“南航總站”)成立於1961年,原名“國家林業局西南航空護林總站”。1972年(文革期間)總站機構被撤銷,單位被下放;1985年恢復建制,並收歸林業部管理。林業部分別於1995年和1997年在“西南航空護林總站”成立西南森林防火協調中心和西南衛星林火監測分中心;此後,國家林業局又於2000年在“西南航空護林總站”成立西南森林防火物資儲備中心。2012年10月23日,經中央編辦及國家林業局批准,“國家林業局西南航空護林總站”更名為“國家林業局南方航空護林總站”。2012年11月,國家林業局在南航總站增設南方森林航空消防訓練基地,現為一套人馬,五塊牌子。
南航總站是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國家林業局對我國南方地區森林防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協調、服務職責的延伸機構,履行著森林航空消防、森林防火協調、衛星林火監測、防火物資儲備、森林航空消防培訓五項職能。
機構設定
總站機關設有政治部、辦公室、航空護林處、總調度室、森林防火協調處、林火監測處、科技與信息處、計畫財務處、紀檢監察處、機關服務處共10個處(室);直屬有普洱、保山、麗江、成都、西昌、百色6個航空護林站;業務管理江西、河南、廣東、重慶、山東、湖南、湖北(含武當山、鹹寧)、浙江10個省屬航空護林站;在轄區內設有雲南昆明、大理、四川道孚、金川、九寨、攀枝花、綿陽、廣西柳州、梧州、田陽、貴州貴陽(已停航)、廣東清遠、梅州、江西贛州、河南洛陽、重慶黔江、萬州、山東平陰、萊蕪、湖北老河口、浙江建德等21個季節性森林航空消防基地。
業務範圍
南航總站業務管理範圍包括雲南、四川、重慶、貴州、西藏、廣西、廣東、江西、河南、湖北、湖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海南18省(區、市),護區內各省(區、市)國土面積總計418.07萬平方公里。目前在滇、川、桂、贛、豫、粵、渝、魯、湘、鄂、浙、黔等12省(區、市)開展森林航空消防業務工作(其中貴州於2008年停航),已開航省份森林航空消防覆蓋面積約254.46萬平方公里,約占南方18個省(區、市)國土總面積的60.87%。森林航空消防主要業務手段有:巡邏報警、機降撲火、索降撲火、滑降撲火、吊水灑水滅火、機腹灑水滅火、火場偵察、空投空運、空中指揮、空視防火、地空演練、防火宣傳、應急救援、觀察培訓等。使用直升機型主要有:米-26、米-171、米-8、卡-32、小松鼠、EC-135、S-76等;固定翼機型主要有:運-12、塞斯納凱旋、夏延等。
人員力量
經中編辦核定,南航總站目前定編129人,其中總站機關50人,下屬6個航站總計79人,現有在職職工123人,離退休職工65人。在職職工大專以上學歷110人,占89.4%,具有高級技術職稱21人,中級技術職稱39人,初級技術職稱33人,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占職工總數的48.7%。
主要成績
自1985年總站恢復建制至2014年期間,國家林業局共批覆下達總站14.55億元財政撥款,其中航空護林飛行費9.1億元。南航總站及直屬航站已建成各類房屋設施3.77萬平方米,價值8364萬元,配置各類車輛、設備等6218台(套)價值5775.5萬元;南方各航站(基地)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共飛行25155小時,撲救森林火災3296起,機(索、滑)降撲火隊員5433人(次),直升機吊桶灑水5461桶,空運搶險救災物資7860公斤,空投防火宣傳單551萬份;1995年至2014年期間,受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國家林業局委託,代表國家森防指及國家林業局赴火場工作組第一梯隊參與、協助、處置影響較大森林火場70餘起;2001年至2014年期間,向南方省(區、市)總計通報衛星林火熱點10.39萬個; 2001年至2014年期間,總計向南方各省(區、市)調撥森林撲火裝備8.4萬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