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研究

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研究

《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研究》是2010年 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郭冬。本書探索建構我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以規範相應行為,履行其可持續發展引導、防範氣候危機的應有職能。

基本介紹

作 者: 郭冬 著 叢 書 名: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09360 出版時間:2010-09-01 版 次:1 頁 數:305 裝 幀:平裝 開 本:16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行政法

內容簡介

《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研究》以全球氣候危機為背景,以法學、經濟學理論為分析工具,以其他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法規為分析對象,並結合我國現有的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政策規定,以責任分配機制為切入點。

作者簡介

郭冬梅 女,1999~2009年就讀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專業,先後獲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現任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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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自序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選題背景及意義

一、選題背景

二、選題意義

第二節 研究現狀綜述

第三節 研究方法和重點難點

一、基本思路與方法

二、重點難點

第四節 主要創新和尚待研究的問題

一、創新之處

二、論文的局限與尚值得研究的問題

第二章 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節 氣候變化基本問題概述

一、氣候變化的概念

二、氣候變化的基本內涵叭

三、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的界定

四、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中氣候變化的特定含義

第二節 氣候變化的影響

一、對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的影響

二、對國際形勢的影響

三、對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影響

四、對中國的重要影響

第三節 應對氣候變化法律調整的必要性

一、可持續發展的需求

二、法律約束的獨特性

三、已開發國家的經驗總結

四、氣候變化的持續性需求

五、落實公約的現實性

第三章 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構建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可持續發展思潮

一、可持續發展思潮的興起

二、可持續發展思潮對氣候變化應對措施的影響

第二節 法哲學基礎

一、縱向公平——代際公平

二、橫向公平——“共同但有區別原則”

第三節 法經濟學基礎

一、溫室氣體排放權分配

二、財產權問題和氣候產權論

三、氣候資源容量

第四節 國際法學基礎

一、國際合作

二、國際發展

三、人類共同關切事項

第四章 國外氣候變化法律制度構建模式評析

第一節 應對氣候變化國際法律制度評析

一、氣候變化國際法律制度的淵源

二、氣候變化國際公約執行機制缺陷與困境

三、氣候變化國際公約執行機制的路徑選擇

第二節 從外到內的理性回歸

一、氣候變化國際公約的外部導向

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內部支撐O

三、外部導向到內部支撐的理性回歸

第三節 主要已開發國家氣候變化法律制度建構模型介評

一、美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

二、歐洲國家氣候變化法律制度

三、澳大利亞氣候變化法律制度

四、日本氣候變化法律制度:

五、主要已開發國家氣候變化法律制度分析

第五章 反思下的中國路徑選擇

第一節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應對概況

一、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基本理念

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政策基礎

三、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政策體系

第二節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應對評析

一、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目前成就

二、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缺陷分析

第三節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發展路徑選擇

一、目標確立——缺陷彌補的動力

二、機構設定——缺陷彌補的核心

三、責任機制——缺陷彌補的關鍵

四、法律制度重複癥結紓解——缺陷彌補的手段

第四節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的完善方案博弈

一、節 能減排和發展經濟的博弈

二、激勵型和震懾型的博弈

三、具體操作的平衡性博弈

四、移植和借鑑的博弈

五、法律義務和道義責任的博弈

第六章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法律制度的未來設計

第一節 法律制度理念、原則設計

一、並重區別責任和自身任務

二、注重應對措施與國際貿易規則的調和

三、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激勵相結合

四、兼顧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平衡

五、積極發展與已開發國家之間的技術合作

六、合理設計減排指標及承諾時間

第二節 氣候變化應對立法體系構想

一、應對氣候變化國際法

二、應對氣候變化國內法

第三節 構建科學的氣候變化管理體制

一、高層次議事機構

二、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

三、氣候變化調控信用評級機構

四、低碳產品認證

五、氣候責任保險

第四節 法律制度重複癥結紓解

一、碳排放信息統計監測考核制度

二、森林碳匯相關制度

三、碳稅制度

四、碳金融制度

五、碳排放權交易制度

六、氣候可行性論證制度

第五節 氣候變化責任機制的設定

一、氣候變化民事責任

二、氣候變化刑事責任

三、氣候變化行政責任

四、小結

第六節 應對氣候變化的地方立法

第七章 餘論

一、積極開展國際合作

二、作為基本國策

三、做好國際法的國內適用轉化

四、避免軟法現象的發生

五、把氣候變化的壓力變為動力

六、提升道義責任

七、堅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八、未來承諾的關注

附錄一:《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附錄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

縮略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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