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侯順德

應侯順德是一部書籍,書籍簡介:把“應侯順德”中的“應侯”理解為人稱,在現代學者中不乏其人,但大都缺乏論證。故不揣譾陋,強充解人,為之疏證如此。

原文

《詩·大雅·下武》云:
下武維周,世有哲王。三後在天,王配於京。
王配於京,世德作求。永言配命,成王之孚。
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永言孝思,孝思維則。
媚茲一人,應侯順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
昭茲來許,繩其祖武。於萬斯年,受天之祜
受天之祜,四方來賀。於萬斯年,不遐有佐。

解釋

此詩第四章的“應侯順德”怎樣理解,很值得研究。 《詩經》中的“侯”字有四義:或為射箭之靶,或指諸侯,或訓“維”,或訓“美”。射箭之靶,殆“侯”字的本義,“終日射侯,不出正兮”(《齊風·猗嗟》)的“侯”就作此解。此解顯然與“應侯順德”無涉。訓“美”之例如“羔裘如濡,洵直且侯”(《鄭風·羔裘》),儘管宋代有個別學者訓“應侯順德”之“侯”為“美”1,但此說終覺勉強,很難為多數學者所接受。《詩經》中的“侯”字指諸侯之例甚多,如“俾侯於魯”(《魯頌·閟宮》)、“爾公爾侯”(《小雅·白駒》)、“齊侯之子”、“衛侯之妻”、“邢侯之姨”(《衛風·碩人》)、“韓侯受命”(《大雅·韓奕》)、“魯侯是若”(《魯頌·閟宮》)等等都是。訓“維”之例,用於句首的,如“陳錫哉周,侯文王孫子”(《大雅·文王》)、“侯誰在矣,張仲孝友”(《小雅·六月》);分別用於幾個並列詞語之前的,如“瞻彼中林,侯薪侯蒸”(《小雅·正月》)、“侯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強侯以”(《周頌·載芟》)、“侯作侯祝,靡屆靡究”(《大雅·盪》);用於句中的,如“菀彼桑柔,其下侯旬”(《大雅·桑柔》)、“擇三有事,亶侯多藏”(《小雅·十月之交》)。那么“應侯順德”的“侯”該怎樣理解呢?
《下武》第四章《毛傳》云:“應,當;侯,維也。”照這個解釋,讀通全句很困難。鄭玄勉強釋之曰:“可愛乎武王,能當此順德。謂能成其祖考之功也。”但“媚茲一人”的“媚”鄭玄既解為“愛”,則應當是動詞,“一人”當為“媚”的對象,而鄭箋卻串講為“可愛乎武王,能當此順德”,這裡的“一人”便由賓格變為主格了,因此可能不符合詩的原意。“順德”這個詞應該理解為一個動賓結構,知者,《大雅·抑》云:“其惟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據鄭箋,這話是說“語賢智之人以善言,則順行之”,“德”應是“順”的賓語。又《周易·升卦》之《象辭》有云:“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升卦下巽上坤,其卦象為“地中生木”,故高亨先生解釋說:“君子觀此卦象及卦名,認為人之美德,正如木之逐漸升長,從而遵循美德,積微小,上升至高大。”2可見《周易》中之“順德”也是一個動賓結構。反觀《大雅·下武》,如果把“應”解作“當”,把“侯”解作“維”,“應侯順德”便很難講通了。
但毛、鄭之說影響至為深遠。自宋以來,多數學者都是按照這一思路來讀《下武》之詩的。例如蘇轍解“媚茲一人,應侯順德”說:“侯,維也。武王既成王業,天下鹹法則之。故人思所以媚之者,維順其德以應之。”3朱熹說:“侯,維。言天下之人皆愛戴武王,以為天子,而所以應之,維以順德。”4類似的說解還有很多。明人姚舜牧對此說提出了疑問,他將第四章與前三章經文聯繫起來看,說:“此侯字正照上成王之孚一王字……見王者孝思維則,所以能致人之媚茲,致人之順應,故更出‘永言孝思’二句,以贊其嗣服之無忝也。若訓侯字作維字,則上文‘孝思維則’亦既用維字矣,此胡獨取巧而改用一侯字耶?且應之維以順德,語殊欠暢,似未得詩人之旨。”5
其實在毛、鄭之外,對“應侯順德”還有別的解釋。《水經注》“滍水”條云:“滍水東經應城南,故應鄉也,應侯之國,《詩》所謂‘應侯順德’者也。”這是直以應侯為應國之侯,表明至少在酈道元的時代,說詩的人並不都是解“應”為“當”、解“侯”為“維”的。《太平御覽》引《陳留風俗傳》云:“周成王戲其弟桐葉之封,周公曰:‘君無二言。’遂封之於唐。唐侯常慎其德。其《詩》曰‘媚茲一人,唐侯慎德’是也。”慎德即順德,慎、順音近相通;應侯在這裡成了唐侯,也許是形近致誤。重要的倒不在於文字的異同,而在於對“侯”字的理解。《陳留風俗傳》的時代不詳,大致在兩晉之間,這表明在魏晉時是存在對《下武》詩的別解的。把“應侯”理解為應國之侯,必然會認為“媚茲一人”的主體也是應侯,既然“一人”無疑問是指天子,那么“媚茲一人”自應理解為是就臣對君來說的。從漢儒對這句詩的引用來看,這種理解可能相當普遍。《淮南子·繆稱訓》云:“人以其所願於上以與其下交,誰弗載?以其所欲於下以事其上,誰弗喜?《詩》云:‘媚茲一人,應侯順德。’慎德大矣,一人小矣,能善小,斯能善大矣。”這種“能善小”又“能善大”的人,顯然應該是臣子。《漢書·敘傳》在談到《張湯傳》的作意時說:“張湯遂達,用事任職,媚茲一人,日旰忘食。”“媚茲一人”顯然是指一種臣子對君的態度。這樣看來,漢人把應侯作為人稱來理解的並不少見。這種理解自有其淵源,戰國時儒者讀《下武》詩,就有以應侯為應國之侯的。《荀子·仲尼》云:
持寵處位終身不厭之術:主尊貴之則恭敬而僔,主信愛之則謹慎而嗛,主專任之則拘守而詳,主安近之則慎比而不邪,主疏遠之則全一而不倍,主損絀之則恐懼而不怨。貴而不為夸,信而不處謙,任重而不敢專。財利至則善而不及也,必將盡辭讓之義然後受。福事至則和而理,富則施廣,貧則用節,可貴可賤也,可富可貧也,可殺而不可使為奸也。是持寵處位終身不厭之術也。雖在貧窮徒處之勢,亦取象於是矣,夫是之謂吉人。《詩》曰:“媚茲一人,應侯順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此之謂也。
這段話的意思是講臣子如何才能保持自己受寵的地位,必須達到“貴而不為夸,信而不處謙,任重而不敢專”等等一系列要求,才能夠“持寵處位終身不厭”,而這樣的人才可以稱之為“吉人”。值得注意的是,這段文末引《下武》的四句詩為證,這四句詩如果按照《毛傳》、《鄭箋》的解釋,是無論如何也難與《荀子》文義和諧的。但是如果把應侯理解作“應國之侯”,則“媚茲一人”者是應侯,“順德”者也是應侯,詩中的應侯正與《荀子》文中所稱“吉人”相應,《荀子》這段話便上下文義貫通,毫無窒礙了。
“應侯順德”之“應侯”乃應國之君,正如《詩經》中所見之齊侯、衛侯、邢侯、韓侯、魯侯,都是指諸侯國君,這本是顯而易見的事實,為什麼古代的經師宿儒大多視而不見,偏偏要作一種迂曲的解釋呢?這當然與《毛傳》、《鄭箋》的權威地位有關,同時也與《詩序》有很大的關連。《下武》序云:“下武,繼文也。”這就規定了此詩的性質,是一首歌頌武王的詩。《毛傳》注此詩首章“三後”云:“大王、王季、文王也”,而且明確指出“王配於京”的王是武王,這樣就束縛了後人的思想。由於應國的始封君是武王之子,其被封為諸侯是武王死後的事情,故一旦接受了《詩序》和《毛傳》的說法,對“應侯”二字當然就不會按其最直接的意思來理解了。其實這首詩的時代,不一定如漢儒所說作於武王時。從詩的內容來看,這可能是一首歌頌成王和應侯的詩。第二、三兩章都有“成王之孚”,昔人囿於諡法觀念,或以為此詩必作於康王以後,或者乾脆把“成”解釋為一個動詞,“成王之孚”即“成王者之信”,顯得非常牽強。隨著地下出土青銅器銘文的增多,周初諸王號均為生稱已成了學界的共識。用這一觀點來看《下武》詩,把“成王之孚”解釋成是歌頌成王的話就沒有障礙了。而且從全詩的結構來分析,也可以看出此詩是歌頌成王與應侯的。全詩六章,章四句。每章的末句都被重複用來作下一章的首句,只有第三、四句之間不是這樣。三章說“成王之孚,下土之式”,這是詠“君”──成王當然是君;四章說“媚茲一人,應侯順德”,這是詠“臣”──應侯是天子之臣。這兩章一詠成王,一詠應侯,可見兩人都是這首詩歌頌的對象。
應國的始封君是武王之子,《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邘、晉、應、韓,武之穆也。”應的分封,當在周公東征之後。應的地望,據前引《水經注》,在河南省蚩水之北。八十年代以來,河南省平頂山市附近相繼出土了一批應國銅器,證明了西周所封之應就在這裡。周初的應侯,地位可能很顯赫,《逸周書·王會》記周成王舉行成周之會,列舉了當時王朝中幾個重要的貴族大臣,其中就有應侯。西周早期應國銅器中有一件“應監甗”,其銘曰:“應監作寶尊彝。”表明周初的應侯還負有監國的使命。《詩·下武》所詠的應侯,殆即應國的始封君,他與成王是君臣關係,也是兄弟關係。這從第三章後兩句“永言孝思,孝思維則”與第四章後兩句“永言孝思,昭哉嗣服”可以看出來。因為這詩的主題是歌頌對先王的繼承的,“三後在天”應是指王季、文王與武王,三、四兩章的後兩句都強調“孝”,強調“繼承”,這樣的用語只有在成王與應侯是兄弟關係的情況下才相宜。不過有的學者認為應國的始封君不是侯,理由是早期銅器銘文只見“應公”,不見“應侯”。對此還有必要作一說明。目前已知傳世及出土應國銅器已有十幾件,器主或稱應公,或稱應叔,或稱應侯,或稱應監。誠然,以“應公”命名的幾件都是西周早期之器,但不能因此說西周早期應公就不是“侯”,因為西周諸侯本無定稱,金文中公侯兼稱之例所在多有。“公”本為一切有土之君的尊稱,稱公時未必就不是侯。我們不能因現在所知的兩件標明“應侯”的銅器是西周中期器,就說西周早期應君不是侯。《應侯見工鍾銘》云:“用作朕皇祖應侯大林鐘。”古人於祖以上先輩俱稱祖,很難斷此“皇祖”為幾世祖,因此,說成王時的應君已經稱侯並不是沒有可能的。6
把“應侯順德”中的“應侯”理解為人稱,在現代學者中不乏其人,7但大都缺乏論證。故不揣譾陋,強充解人,為之疏證如此。

注釋

1. 范處義:《詩補傳》卷二十三。
2. 高亨:《周易大傳今注》(齊魯書社1979年版)第390頁。
3. 蘇轍:《詩集傳》卷。
4. 朱熹:《詩集傳》卷十六。
5. 姚舜牧:《重訂詩經疑問》卷八。
6. 參閱拙著:《周代國家形態研究》(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55頁。
7. 較早的如柯昌濟說:“應侯當是人稱”,“蓋成王時有德之臣”(《韡華閣集古錄跋尾》,轉引自周永珍文)。高亨《詩經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亦主此說。他如周永珍、何浩、伍仕謙等學者都曾論及,分別見《兩周時期的應國、鄧國銅器及地理位置》(《考古》1982年第1期)、《應國興亡考略》(雲南民族出版社編《先秦史研究》)、《論西周初年的監國制度》(《人文雜誌》叢刊《西周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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