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所謂“憲法一中”指:“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領土及於全中國,擁有中國的主權,是唯一可以合法統治中國的政權,但是目前的統治範圍只及於台灣。馬英九主張,台灣與中國大陸,不是國與國關係,而是一種特殊關係。這個關係是由《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律規定。”這個論述只存在台灣內部,未曾經過民主程式討論,由馬英九在台灣內部的公開場合多次談論。在國共兩黨會談或是兩岸協商之中,也都不曾提出這個說法。主要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一個中國政策,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及“中華民國”擁有中國主權的主張;相同的,“中華民國”也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主權主張。在這個架構下,排除了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者是台獨,以避免中國的不滿。
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也曾提出同名主張,為與馬英九提出的論述相區隔,後改稱憲法各表。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謝長廷的主張仍然屬於“兩國論”,主張台灣與中國大陸是兩個國家;但馬英九提出的主張,認為台灣與中國大陸不是國與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