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辦理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崇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的文電。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會務工作,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鎮人民政府、市直部門及有關單位請示市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批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鎮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對上級檔案、會議決定事項以及上級、市領導重要指示的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領導報告。
(八)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收集、整理、編輯、報送政務信息,協調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匯報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鎮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 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務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服務。
(十二)管理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三)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