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要職能核心就是為縣委、縣政府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具體就是參謀、協調和督辦落實。在參謀職能上,重點搞好情況綜合、調查研究和信息反饋;搞好《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縣情依據、法律依據。在協調職能上,重點協調縣政府領導班子之間的關係,協調縣政府與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協調與上級主管部門之間的關係。在督辦落實職能上,一是上級政府重大決策、重點工作的推進落實;二是縣委、縣政府全年工作和階段性重點工作的督辦落實;三是縣人大、縣政協視察、檢查和工作議案、提案的分解落實;四是城鄉廣大民眾熱點、焦點、難點問題的督促落實;五是縣政府各戰線重點工作的落實。
部門設定
政府辦公室內設14組(秘書組、文電組、財稅組、商貿組、調研組、綜合組、信息組、文教組、城建組、政務公開組、財會組、總務組、人防工程組、農業組)、3辦(外事辦、應急辦、法制辦)、3局(旅遊局、民宗局、安監局)、1室(督查室)、1科(接待科)和1個黨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