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調研起草有關衛生行政(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研究制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戰略目標;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方案;制訂並監督實施區域衛生規劃。
(二)依法履行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負責對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監督、管理、考核評價;負責發布衛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衛生行政監督執法職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勞動放射、學校、公共場所衛生及無償獻血工作;負責醫療市場的清理整頓、醫療機構的註冊登記、一次性醫療器具的使用回收、執業醫師的審核、醫療事故鑑定;負責作業環境、職業病防治、從業人員體檢監督監測工作。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的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的衛生技術力量,緊急處置重大災情、疫情、突發事件。
(五)堅持新時期婦幼工作方針,指導實施母嬰技術服務,規范新生兒、孕產婦的管理。與計畫生育部門密切配合,根據各自職責,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六)貫徹中西醫結合併重方針,負責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研究提出中醫藥現代規劃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開展全縣社區衛生服務、合作醫療、初級衛生保健、鄉村一體化管理等工作,負責進行指導、監督、管理。
(八)制訂全縣醫學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組織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全縣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和鄉村醫生培訓工作;組織各類醫學執業證書的報名考試和業務進修。
(九)負責對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職稱晉升、工資調整等申報和管理工作。
(十)研究、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改革、人事改革、分配改革;負責全縣醫療機構的分類管理。
(十一)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並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依法監督;負責指導和管理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牽頭組織醫療機構進行藥品招標採購。
(十二)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對全縣衛生人員進行醫德醫風、職業道德、安全醫療教育,參與行業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
(十三)研究制訂全縣衛生經濟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
(十四)參與制定全縣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及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參與制定全縣定點醫療服務設定範圍、支付標準、項目收費標準。
(十五)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縣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縣紅十字會、縣地方病防治和縣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掌握、綜合、分析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研究制定貫徹衛生工作方針、政策;督促衛生執法監督機構開展綜合衛生執法活動;負責衛生行政複議;開展普法和法制教育;負責局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和衛生信息工作;負責制訂本局和全縣衛生工作計畫、總結以及有關綜合性檔案;制訂局機關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考核落實情況;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股室政務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紀檢監察糾風、信訪工作;負責並指導下屬單位消防、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衛生體協、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制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局機關和下屬醫療衛生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行業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和管理工作;負責下屬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局機關文書收發、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衛生統計工作;負責辦理衛生系統職工工資的調整、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負責醫學院(校)畢業生分配聯繫工作,及辦理人事調動、定級轉正、幹部任免等有關手續;協助局黨委開展工作。
業務科負責制定醫療機構設定和發展規劃;負責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制訂地方性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標準,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負責醫師和護士的執業資格的監督管理;組織醫療事故的技術鑑定,負責協調醫療救護工作;負責徵兵、招生等健康體檢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並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依法監督;依法管理無償獻血工作;依法管理全縣中醫工作;編制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實施計畫;制訂和組織實施中醫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會同有關科室審核中醫機構的設定、發展規模及基建項目;負責對縣醫學會、護理學會、中醫學會、預防醫學會等社團和縣級醫療單位醫療、醫技質控的聯繫工作;負責制訂全縣醫療衛生單位業務考核細則,並組織實施考核;負責鄉村醫生的執業考試、執業註冊和執業監督管理工作;制訂全縣衛生科技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衛生科技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全縣醫學繼續教育、全科醫學教育、初級衛生技術人員崗位知識培訓、鄉村醫生轉型教育、高等醫學職業教育等工作;負責重大科技成果的鑑定、申報、獎勵和科技成果轉化及推廣套用;負責全縣衛生行業作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
規劃財務科研究提出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方案,指導開展區域衛生規劃;負責衛生事業經費預決算;負責制訂衛生經濟管理規範、標準,經批准後監督實施;指導並負責下屬單位財務會審、統計工作;參與制定衛生服務價格;負責下屬單位領導離任審計;負責衛生裝備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重大衛生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巨觀管理;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設定和規模調整的審定;負責監管全縣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資產。
單位地址
松源鎮星光路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