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僧眾所穿著的法衣
製作方法
先把布截成小片,而後縫綴,像一塊塊的田,故又名福田衣、割截衣,也稱作慈悲服、無上衣、離塵服、解脫服等。依佛本制,袈裟包括:安陀會(五條衣)、郁多羅僧(七條衣)、僧伽梨(九條大衣)三種,具有三種功用:杜防法衣他用;使僧尼舍離對衣服的貪慾;避免他人盜取。
顏色
慈悲衣的顏色在諸律中各有異論,然大抵贊同三種壞色之說,即以青、泥(皂、黑)、茜色(木蘭色)三種為袈裟之如法色(或謂若青、若黑、若木蘭色)。
佛教傳入中國後,漢魏時穿赤色衣(被赤衣),後來又有黑衣(緇衣)、青衣、褐色衣。唐宋以後,朝廷常賜高僧以紫衣、緋衣。明朝佛教分禪(禪宗)、講(天台、華嚴、法相宗)、教(又稱律,從事喪儀、法事儀式)三種類別,朝廷明令規定禪僧穿茶褐色衣和青絛玉色袈裟,講僧穿玉色衣和綠絛淺紅色袈裟,教僧穿皂衣和黑絛淺紅色袈裟,然後來一般皆穿黑衣。
披著法
有通掛左右肩之通肩,與露右肩披左肩之偏袒右肩兩種。於對佛及師僧修供養時偏袒右肩,若外出遊行或入俗舍時,披通肩法。又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舉著用法衣之五事,是亦出行之法。四分律卷十九、毗奈耶卷十等,謂僧眾須整齊披三衣。五分律卷二十謂,依時宜,袈裟聽許反翻披著。復有不披袈裟亦不得罪者,此有四事,如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載,一無塔寺,二無比丘僧,三有盜賊,四國君不樂道。
演變
依佛本制,袈裟包括安陀會(即五條衣)、郁多羅僧(即七條衣)、僧伽梨(即九條大衣)三種,稱為三衣,其製法一定。有關顏色,雖有諸說,大抵不拘顏色,而以質素為要。然後世流於華美,至用黃、赤等正色或金襴衣等,殆失本制。又搭袈裟,由於印度屬熱帶地方,多直接用袈裟襯著其身,故印度僧團唯擁有三衣。而在中國、日本等地,則將袈裟被著在褊衫或僧服上,袈裟與衣,合稱袈裟衣。尤其在日本安陀會出現種種變形,衍生五條袈裟、小五條、三緒五條袈裟、種子袈裟(或輪袈裟)、疊五條(或折五條)、絡子、威儀細、鈴懸之別。此外,另有平袈裟、甲袈裟、衲袈裟、遠山袈裟等種別。相傳金襴衣系佛姨母摩訶波闍波提奉施佛者,中阿含經卷十三、賢愚經卷十二等記其事緣,然不見於諸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