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解釋
感覺和知覺(兩者合稱為感知)是人類認識世界的基礎,是人最基心理過程。一個目閉耳塞、不能感受外部刺激的人,是談不上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的。所謂感覺,是指客觀事物的個別屬性通過感覺器官在人腦中的反映。知覺則是客觀事物作用於感覺器官,其各種屬性在人腦中經過綜合,藉助於以往經驗所形成的一種整體印象。
影響因素
感知受許多因素影響。個體感知的性質和強度,不但與客觀刺激的性質和強度有關,也與個體的生理、心理狀態有關。眾所周知,個體感覺器官功能較差或感覺信息輸入、整合的神經通路有病變時,都會影響感知過程。感知的條件、背景、個體以往的經驗、對感知對象意義的理解、個體的情緒與動機及人格特徵都能顯著影響感知過程。
正常人由於上述的生理心理原因可出現各種感知障礙,甚至出現明顯感知錯誤,這是不奇怪的。但一般說來,感覺障礙減退、消失或感覺過敏,常是一些疾病的症狀,尤以神經系統疾病多見。多發性周圍神經病變時,四肢末端有手套襪子型的感覺障礙。橫貫性脊髓炎有病變水平以下各種感覺消失的表現就是明顯的例子。知覺障礙主要為錯覺、幻覺和知覺綜合障礙,是常見的心理現象。這類知覺障礙對個體的情緒和行為有很大影響,可引起驚恐、拒食、出走、自殺或傷人。其形成原因除了某些心理異常外,常見於感染中毒性精神病、癲癇和精神分裂症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