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成都一對相好的戀人分手後,因為10萬元的一張借條鬧上了法庭:原來兩人在相好時,男方曾向女方寫下一張10萬元的借條,並寫明如果兩人結婚,這10萬元借條就作廢。現在兩人分手了,女方就拿著這張借條將男方告上了法庭,要他歸還這10萬元“愛情保證金”。
案例介紹
“哥哥,你若真愛我,就寫下10萬元欠條吧。”面對女友滿眼期望,重慶巫山縣的李正(化名)說,當時他刷刷幾筆寫下10萬欠條,交給女友保管。女友說,結婚時就把它撕了。
欠條給了他深刻教訓———他無法證明欠條僅是表忠心的。兩人沒走到結婚那一步感情就拉爆了,女友持欠條向法院起訴李正。根據證據,二審法院只能認定雙方在戀愛關係中,李正向女友出具了10萬元欠條,而欠條是借貸關係中最有力的證據,於是判決李正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還給女友10萬元。
“愛情保證金”不僅不靠譜,而且極可能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該男子頭腦發熱,刷刷寫下10萬欠條,最終落得個“人財兩空”的結局。
友情提示
當代人的愛情,往往被賦予了金錢、物質、財富等沉重的包袱和不該有的功能,甚至能否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或是一套房產也成了愛情的籌碼。不是么,就連那些兩小無猜、青梅竹馬的青年男女,其愛情也難以經得住社會的誘惑和財富的考驗。如此愛情一旦遭遇金錢,自然就不堪一擊。正如泰戈爾所說,如果在小鳥的翅膀上墜上黃金,它就不能飛翔了———愛情也便是這樣的一隻小鳥。
給濃情蜜意中的熱戀男女提個醒:談情說愛時你可以信誓旦旦,你可以愛她(他)一萬年,你可以為她(他)“上九天攬月下五洋捉鱉”,但切不可再搞“愛情保證金”之類——無論怎么浪漫,也得保持清醒的頭腦,讓財產歸財產,讓感情歸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