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義建構理論

意義建構理論

意義建構理論形成於20世紀60年代·該理論的核心內容是信息不連續性、人的主體性以及情境對信息渠道和信息內容選擇的影響。

建構理論

布倫達·德爾文(Brenda Dervin)的意義建構(Sense-Making)是一解釋溝通、信息與意義之間關係的概念性工具。

意義建構理論認為信息研究應由來源強調轉向使用者強調的方向,這種轉向,視信息尋求與使用為一種溝通實踐模式。

布倫達·德爾文於1972年提出以使用者為中心之意義建構理論(Sense-Making Theory),即認為知識是主觀、由個人建構而成,而信息尋求是種主觀建構的活動,線上檢索的過程是一連串互動、解決問題的過程,由於互動的本質、檢索 問題而產生多樣的情境﹐形成不同的意義建構過程,且意義建構理論是一種強調以歷時性過程為導向的研究方法,提供傾聽使用者的方法,了解使用者如何解讀他們目前所處情境、之前的經驗及未來可能面臨的情境,及使用者在所處情境中如何建構意義(construct sense)及製造意義(make meaning)。

意義建構方法論使用時序(time-line)與中立提問訪談技巧(neutral questioning interview techniques)。前者詢問受訪者描述其信息尋求順序,並根據情境-鴻溝-使用(SGU, Situation-Gaps-Uses)基模,分析其尋求結果。後者,套用在參考晤談模式的中立提問訪談技巧,引導使用者以自己的語言陳述其信息需求。

理論提出

20世紀60年代以前,圖書情報學研究大多以“系統”為導向,重視信息資源建設與評價。70年代後,學科重點開始向“人”轉移。1976年,美國學者德爾文(brenda Dervin)在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影響下,重新對信息本質、人的主體性、信息傳遞過程等問題加以思考,並且對信息經典定義提出質疑。在申農和韋伯的資訊理論中,信息是獨立於主體之外的“實體”(utility),信息接收者只是被動接受信息,而不對信息意義產生影響。德爾文認為,有關信息的“狹義”定義,更適用於通信領域,當這一概念擴展到其他領域時,其局限性便顯示出來。外在世界並非一個計畫好、有秩序、可觀察的對象,“人”也不只是被動、消極、機械的信息觀察者和接受者。當科學論證中出現差異時,研究重心不應只局限於客觀世界,人在接受信息過程中的主觀作用也應引起關注。

根據皮亞傑(J.Piaget)的認知發展理論,人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斷建構和修正原有知識結構。新經驗被同化到原有經驗結構中,形成更深層、更豐富、更靈活的認知結構,“同化”和“順應”是認知發展的兩個基本過程。同化是“個體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自己原有認知結構內的過租’順應則為“個體認知結構因外部刺激的影響而發生改變的過程”。這兩個過程在信息行為中同樣存在。

在長達八年的研究項目中,德爾文採用面談、電話訪談、問卷等方法,在不同人群中調查收集相關數據,分析不同人群的信息行為特點,最終形成意義建構理論(Sense Making Theo叮)。德爾文將這一理論用於不同環境,使之能夠更加真實地揭示人在接受信息時的行為本質。德爾文認為,信息的意義建構是內部行為(即認知)和外部行為(即過程)共同作用的結果。信息查詢行為的情境基礎由個人角色與環境組合而成,在這些基礎的交接處,會形成某些行為障礙,而這些障礙以及次結構的相互作用正是引起信息查詢行為的直接動力。在這種情境中,“人”從觀察者變成行動者,信息查詢的實質是一種主觀建構行為。知識是由個人建構而成的主觀產物。從人的角度看,現實是不完整、不確定的,信息不能獨立於人類而存在。人只有通過觀察才能理解信息的意義,並實現與他人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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