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發〔2009〕25號),設立惠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原市經濟貿易局、原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將市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的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產業規劃和產業政策的職責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行業規範和標準擬定、行業評比、科技成果評審、行業統計分析、決策論證、資產項目評估等行業管理和技術服務性職責,依法交給相關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
(五)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地方規範性檔案。(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對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實施行業管理,參與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執行有關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審核、上報和辦理需經國家和省、市審批、核准、備案的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設備招標工作,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布局一體化。
(九)擬訂有關規範商品市場運行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承擔組織實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儲備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負責蠶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三)協助推進國家及省、市的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配置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五)組織協調全市煤炭、電力、油品和重點物資運輸能力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的行業管理及其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七)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指導和開展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建立流通領域12312市場監管公共服務體系(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負責酒類流通監管和鹽業行業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八)承辦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范志益: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趙玉勝: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商貿與生產服務業科(市酒類管理辦公室)、市場體系建設科(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酒類專賣執法大隊。
駱新興: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工業科(市鹽業管理辦公室)、經濟運行科。
周衛中: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電力能源科(惠州市人民政府"三電"辦公室)、節能和循環經濟科(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能源利用監測站、節能監察中心。
陳如光: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電子信息科、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無線電監測站。
鄧文輝: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小企業局局長、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局局長。分管市產業轉移合作辦公室,中小企業局綜合科、發展與技術進步科、市直非公黨辦、中小企業投訴中心。
陳高燕:副局長。分管經濟協作辦公室(市行業協會辦公室)、產業技術科、汽車工業發展辦公室、投資促進中心。
邵 威: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劉小虎: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局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科學發展觀考核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機關黨委辦公室)。
湯 俊: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信息化推進科、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科、信息中心。
李廣寧:調研員。負責局財務管理工作。受局長委託,對全局工業、商貿和信息化工作進行全面跟蹤、協調和督辦。負責局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和市企業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建設工作以及《珠三角規劃綱要》"四年大發展"等專項工作。
姚 弋:總工程師。受局長委託,對全市工業、商貿流通業專項工作進行跟蹤、協調和督辦。負責全市汽車產業發展的研究、規劃布局工作,協助分管副局長跟蹤落實汽車產業招商引資工作。
鄭陸濱:總工程師。協管節能降耗、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等專項工作。
鍾亮明:經濟協作辦公室(市產業轉移辦公室)主任。主持產業轉移辦公室工作。
黃俞亞:市汽車工業發展辦公室主任。主持市汽車發展工業辦公室工作。
黃湖新:副調研員。協管商貿、市場體系建設工作。主持酒類專賣執法大隊工作。
楊覺民:副調研員。協管黨務、組織人事、老乾工作。
楊杏華:副調研員。協管工業、產業轉移工作。負責局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辦公室工作。
房子平:副調研員。協管扶貧開發"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工作。
張世鋅:副調研員。協管經濟協作、產業技術、辦公室工作。
內設機構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設16個內設機構和市中小企業局:(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協調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綜合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產業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的相關內容;編制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布局一體化規劃。綜合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起草重要文稿。組織協調落實本部門執法責任制工作;協調各科室擬定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的普法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有關工作。
(二)商貿與生產服務業科(市酒類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業、住宿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電子商務、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物流行業管理工作;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三)產業技術科。
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國家和省、市重點技術改造投資計畫項目;負責相關領域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初審、核准和備案;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行業技術創新,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共性及關鍵技術開發、創新能力建設以及重大科技專項;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管理,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以及創新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商業等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
(四)經濟運行科。
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五)經濟協作辦公室(副處級,掛市產業轉移合作辦公室、市行業協會辦公室牌子)。
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經貿合作;組織擬定會展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收集和發布經濟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對外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全市產業轉移工作的統籌協調、檢查考核,與產業轉移合作地政府協商共建產業轉移園區事宜,研究提出產業轉移和園區發展的政策、建議和措施,貫徹落實省“雙轉移”辦和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聯繫工業、商貿流通、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機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發展。
(六)工業科(市鹽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石化、冶金、煤炭、有色金屬、稀土、建材、輕紡、食品、醫藥、鹽業,通用機械、民用飛機、民用船舶和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行業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工業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開展工業產業競爭力研究,組織推動相關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和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研究工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實施有關車輛生產準入的有關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實施與監控化學品生產經營有關的監督管理。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七)電力能源科(惠州市人民政府“三電”辦公室)。
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產業政策;擬訂電力工業的行業發展計畫、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實行行業管理;研究提出電力工業改革方針、政策、體制改革方案;編制和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電、熱價格政策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組織制訂農村電氣化發展規劃;推動和指導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組織和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規章、標準和規劃;指導推動計畫用電、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工作;擬訂發展新能源的經濟技術政策,組織新能源的推廣套用;編制和實施全市煤、油、電的調控、配置方案,依法審核油品、煤炭經營單位的經營資格;聯繫相關行業協會工作。
(八)無線電管理科(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承擔無線電頻率的規劃、分配與指配工作;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承擔無線電監測、檢測及干擾查處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實施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的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促進無線電新技術和業務套用及行業發展;按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的授權做好相應工作;承擔惠州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信息化推進科。
組織編制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省、市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指導電子政務一站式服務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績效評估工作;指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和數字認證相關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推進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協助推進國家及省重點信息化工程;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節能和循環經濟科(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節能評估和審查;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節能監察和考核;推動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電子信息科。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的發展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負責行業統計工作;承擔市建設國家級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科。
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組織擬定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規劃及產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執行;擬定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推動企業信息化、社會公共服務領域信息化、農村信息化、電子商務等領域發展。
(十三)人事科(與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合署)。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學習培訓、信訪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市場體系建設科(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有關健全和規範商品市場體系的政策;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費品儲備(肉類、食糖等)的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負責蠶絲綢協調工作。
中小企業局(副處級),含綜合科、發展與技術進步科。
(十五)綜合科。
負責局機關文秘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和經濟運行質量分析;承擔中小企業分類、信息收集和發布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十六)發展與技術進步科。
草擬有關發展中小企業的地方規範性檔案;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提出制定有關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指導中小企業產業機構、組織結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工作;指導中小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開拓國外市場;指導中小企業對外貿易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市發展中小企業扶持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體系、信用擔保體系、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規範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各類中介組織的工作;協調銀企關係,促進金融機構建立與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事業單位
(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聯繫和引導社會各中介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信息諮詢、籌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法律諮詢等綜合協調、服務。受理民營企業在我市申辦、投資生產經營和清算過程中,認為合法權益因政府職能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受侵害而提請的投訴。
(二)酒類專賣執法大隊。
主要負責流通領域中的酒類專賣執法,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三)能源利用監測站。
負責本市能源利用監測(節能監測)工作,開展節能監測技術交流活動;向上級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本市能源利用監測情況和數據;配合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相關的工作。
(四)節能監察中心。
節能監察中心主要職能是配合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市節能監察計畫、標準、規程,對執行情況進行監察檢查;依法對市級重點用能單位、商業和社會用能的用能狀況進行監察檢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違法、違規案件的舉報、投拆、仲裁及處罰;對各縣(區)節能監察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五)無線電監測站。
負責轄區內20-3000MHz無線發射信號的監測、監聽,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的電台操作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進行電磁環境測試、分析,為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劃頻率、指配和審批無線電台(站)提供技術依據;對違法設定和違章設定使用的無線電台(站),提出處理意見,可採取技術手段進行干預;完成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賦予的其它職責。
(六)信息中心。
負責市電子政務專網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承擔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維護職責;承擔市政府公文交換平台、信息公開平台、網路問政平台等電子政務套用系統的維護管理;為政府各部門的網路建設、網站建設提供技術支持;為政府各單位套用系統提供伺服器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