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惠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市委發〔2009〕25號),設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職能調整

(一)在市政府辦公室掛市政府金融工作局牌子,原市金融服務辦公室職責劃入市政府辦公室。

(二)市政府辦公室黨政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的職責劃入市監察局。

(三)在市政府辦公室掛市法制局牌子,將市法制局併入市政府辦公室。

(四)在市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掛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牌子,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併入市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處理各級政府、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處理工作,草擬、審核、印發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文稿。

(三)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

(四)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五)檢查、督促市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並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政協委員提案;負責督查、催辦工作。

(七)收集、編輯、報送省政府、市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對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

(八)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和省駐惠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負責市直機關預備役登記,民兵軍事訓練,徵兵等兵役工作。

(十一)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及辦公室直屬單位和掛靠單位。

(十二)組織、協調、管理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部分審批辦證業務的“視窗”服務,負責受理督辦落實在惠投資企業的投訴事項,為在惠投資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

(十三)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12個內設機構職能如下:

一、秘書科。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印製、分送、立卷、歸檔和印鑑、保密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召開的大型會議的會務組織,參與市委、市政府舉辦的大型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內外事活動安排和市政府接待工作;負責領導同志辦公室的衛生管理等。

二、綜合科。負責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工作會議的議題準備和會議紀要起草;負責辦理工作部門及縣(區)的各類公文;負責其他各有關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

三、資料科。負責掌握全市經濟發展的運行情況,編髮《參閱件》;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講話文稿;承辦市政府全體(擴大)會議的有關工作。

四、調研科。圍繞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對全市經濟發展情況、巨觀決策執行情況、社會熱點難點等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編髮《調研專報》;負責《惠州經濟》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參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講話文稿。

五、新聞信息科(與計算機網路管理科合署)。負責綜合整理政府政務信息;負責向省報送有關信息;指導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對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室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講話文稿。

六、市政府行政督促檢查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其他專題會議決定事項、市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事項的檢查督促;負責市政府主要工作部署的督促、催辦。

七、建議提案科。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及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常委會、政協常委例會和閉會期間提出的應由市政府辦理的有關建議提案工作。

八、人事科(與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科合署)。負責辦公室和指導直屬單位、掛靠單位正科級以下幹部職工考錄、調配、選拔任用的相關工作;擬訂有關人事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辦機構編制、幹部業務培訓、公務出國、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本辦的行政事務、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和指導辦公室、直屬單位、掛靠單位黨務及紀檢、監察、群團組織和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老領導、市府辦及所屬各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九、政務公開科。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惠州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十、市直機關人民武裝部。負責市直機關預備役登記、民兵軍事訓練、徵兵等兵役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和涉及駐軍的有關工作。

十一、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副處級,加掛市應急指揮中心、市總值班室牌子)。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辦理市人民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省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指示;負責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擬定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初審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方案的制定、修改;指導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總值班室工作,辦理向省委、省政府報送市委和市政府的緊急重大事項;組織開展應急宣傳、教育、培訓演練和信息調研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承辦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市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行政許可服務事項實行集中辦理,為市民和投資者提供“一站式”審批服務;負責進駐中心的單位與有關人員的日常管理;負責中心政務公開和效能管理工作;建設和管理政府有關公共行政服務項目,為市民提供政務、投資諮詢和民生查詢渠道等;協調和督促進駐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負責宣傳惠州投資環境、優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接洽外來投資、業務諮詢;負責處理投資者和民眾關於視窗單位、其他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部門的投訴;負責制定中心內部有關視窗、辦件、人員、投訴管理等各項制度和規定;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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