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審計

什麼是情報審計

情報審計是指對與企業有利害關係的情報資料所進行的審計。

情報審計的內容[1]

情報審計包括下面的內容:
員工信息源(根據涉及的競爭對手、技術、市場及其他專長列出清單)。 各部分資料、檔案及其內容的描述。 未聯網計算機的資料庫資料。 其他部門未歸類的市場研究和專門書籍。 在情報審計後,應為審計了解到的資料設計一個庫存目錄,該目錄應容易填寫,並容易通過計算機錄入資料庫。當然,最好建立一個簡單的資料庫管理檔案,使用Paradox或Dbase IV程式來保存數據並將它們歸類。情報審計在幾周內就可能收集到幾千條信息,將這些信息錄入電子資料庫並以不同的方式加以處理,從而滿足不同目的的需要。

情報審計的特點[2]

情報審計具有兩個基本特點:
(一)情報審計的職能,不限於各種財務報表,現已擴大到財務報表以外的情報範圍,如利潤預測情報、社會責任會計情報、營業報告的非會計情報等等。
(二)強調用適合情報需要的觀點來實施情報審計。
關於第二個基本特點,美國會計學會在其發表的《審計基本概念報告》(“A Statement of Basic Auditing Concepts”)中闡述的見解,頗有代表性。《審計基本概念報告》中說明,情報審計的職能,首先是提供能滿足企業內外利害關係者需要的重要情報;其次是有助於這些利害關係者,估計他們收到有關情報的適合性和可靠性。據此,情報審計的價值在於滿足企業內外利害關係者的情報需要,從而必須根據反映他們對情報需要的標準來評價其價值。具體地表現在獲得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如果它反映的情況時間緩慢,即使具有一定的準確性,但是它的及時性未能迅速地信息反饋,因而致使企業或經濟實體格受到某種程度的損失。故此,審計人員在其審計實務活動過程中,應該值得注意的事項,也是很重要的事項之一。

情報審計的目的[3]

為了用最少的人力、物力來獲取最有效的情報以及時幫助企業決策者調整經營策略而爭取獲得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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