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標歷史
二戰公司期間的1940年7月11日,美國軍方向135個企業發出了研製一種輕型偵察車的招標書,條件苛刻而且時間緊,有福特等三家公司揭標,其中一家就是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 ,生產最早期的吉普“willysma”。後來軍方綜合三家企業的產品優點,以willysma做基礎,委託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重新進行標準化設計,這種標準化車就是willysmb。至二戰結束時,威利斯公司生產了36萬輛willysmb吉普車。
1953年,商人凱賽購買了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更名為凱賽-吉普公司。
1970年美國汽車公司(後被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兼併)購買了凱賽-吉普公司,又改為吉普公司,該公司由商務汽車部和政務汽車部等兩個獨立部門組成。
1971年政務汽車部成為美國汽車公司子公司-amg汽車公司。
1980年amg承接美國軍方另一宗軍車設計任務,設計出hmmwv越野軍用汽車。
1983年美國ltv公司從美國汽車公司手中購入amg汽車公司。
1992年,amg又轉入了renco集團。同年,藉助於在海灣戰爭中的優異表現,第一輛民用悍馬面世,即悍馬越野車,立刻贏得了眾多青睞。由於優異的運行性能,被業內外人士譽為“越野車王”。
1999年,通用汽車公司從am general取得了悍馬的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
2009年6月3日,通用汽車公司對外公布了計畫向中國四川的一家民營企業騰中重工出售悍馬品牌的訊息。
2010年2月25日,騰中發表聲明稱,“由於未能獲得中國相關監管機構對悍馬交易的批准,騰中經與通用磋商,宣布停止推進交易的相關行動,並終止簽署的最終協定。”通用汽車則在同時發布的聲明中表示,“由於騰中無法如約完成收購悍馬品牌,公司將正式啟動有序關閉悍馬業務的程式。”而戲劇性的是,儘管騰中方面表示,悍馬交易未能實現的原因,在於未能獲得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但來自商務部的說法則是 ―――騰中方面從始至終都沒有向監管部門提交成型的方案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