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概述
本書收納作者對於法律英語和法律翻譯中涉及的文化以及法律用語、語法等問題的探討和研習心得,詬病當前英漢翻譯中存在的紕誤,講授翻譯方法、技巧,樹立翻譯標準和尺度,解決翻譯疑難、重點問題。
作者簡介
陳忠誠,號中繩(1922-),前上海聖約翰大學經濟系肄業,東吳大學中國比較法學士、法學碩士,原華東政法學院經濟法系教授,上海第四律師事務所律師。大學本科畢業前曾兼任美國獨資企業德士古石油公司中國公司法律部翻譯;畢業後任該公司法律顧問,並在東吳法學院講授民法。1951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華東分院從事編纂工作,兼民庭俄語通譯、土改人民法庭審判員、華東司法改革辦公室幹部。華東政法學院成立後,調至該院任教,兼法律學術交流的俄語、英語、日語同聲口譯。1992年起,任上海大學法學院終身教授。1995年起主要從事寫作,亦作專題講座;兼任《法律英語世界》顧問、上海法制辦、汕頭市法制辦譯審顧問及若干律師事務所法律英語顧問,並經常為多種法學學報撰稿。
目錄
法盲新話(代序)
從“法統”的英譯和俄譯看《毛選》譯文的權威性
律師者法庭(院)之官員也
“Mayor”不僅是“市長”!
“競合”三譯
法學論文或作者的自稱(外兩則)
條標英譯註意事項
清算“租界”英譯的一筆糊塗賬
用“she”指共性名詞的新發現
讀《時代法學》的意外收穫
關於“空殼(皮包)公司”告某教授
MainlandChina?
“海峽兩岸”給譯到海中去了!
“external”譯“境外”——妥嗎?
法律名稱漢譯之反面著筆
“敗訴”歟,“勝訴”歟?
再說agreement與contract之異同
“安樂死”譯話
“制定”英譯之濫
主動態與被動態之選用
賄辨
從一鴨三吃想到一院三名
“於法有據”的英譯種種舉隅
“以下簡稱”的最簡譯
B7(1999)比B6(1990)=?
美國人妻之姓氏觀
美國CEO坐牢風光片斷
目的條款要譯出“數”的概念來
再說不能以“foreign—invested”譯“外資(企業)”
“verdict”在中國之濫用
“keep(ing)thepeace”=“維持和平”?
標題“……及其他”的譯法
“shall”之是與非
一個“s”之差
再問:“regulation”歟?“regulations”歟?
反向“法律之窗”
法律專業的“in—house”
英語“可以保持沉默”的警示語
關於“lawsociety”的補充
“意思表示”譯話
從“generalpartnership”說起
關於“livingwill”——安樂死志願書
“appel:late”優於“appeal(s)”的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