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100號)、《中共恩施州委、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恩施州發〔2010〕3號)精神,設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移民局,由州民政局管理調整為州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移民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根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關於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意見》、《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移民條例》和省、州明確的移民政策規定,積極做好全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二)組織完成州內國家、省重點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任務;負責做好州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大綱、移民安置規劃、移民階段性驗收和移民竣工驗收審查、申報工作;負責全州小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的審查、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
(三)負責本級主管庫區的移民投資計畫、移民工程項目、移民安置質量、移民資金運行的管理與監督;指導縣(市)自管水庫的移民工作。
(四)負責組織編制、申報、批轉大中型、小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指導協調後期扶持項目的實施,監督檢查後期扶持的質量和效果。
(五)指導協助縣市處理移民遺留問題和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調處移民糾紛,化解移民矛盾,維護庫區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州移民局設4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工作;承辦綜合性文稿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政工、人事、紀檢、監察、檔案、信訪、群團和老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和對外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安全和基本建設工作等。
(二)移民安置科
組織實施移民安置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庫區移民規劃編制、計畫執行、搬遷安置、後期扶持、水庫管理;負責做好移民項目投資年度計畫的編制和申報工作;參與協調各項移民工程的設計、評審;負責主管水庫移民工程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協調處理移民遺留問題。
(三)計畫財務科
堅持按計畫、進度、項目撥款;負責管理和核算全州移民經費,按月編制財務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負責移民統計報表的收集、整理、呈報,編制統計分析報告;負責收集整理財會檔案及有關資料;配合國家審計機關、監察機關和上級業務部門對本州系統內移民資金進行審計、監督、檢查,保障移民資金的安全運行。
(四)移民稽查科
負責對水庫移民計畫執行、移民項目管理、移民工作進度、移民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稽查,定期提出稽查報告,作出評價意見;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計畫、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