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理正宗

七卷以下為周、張、二程及程子門人。 十一卷以下論朱子、張栻及朱子門人,於元則取許衡一人。 二十四卷以下論為學之要。

古籍簡介

《性理正宗》·四十卷(河南巡撫采進本),清朝張伯行撰。

四庫提要

伯行自序,謂《性理大全》一書,雜采天文、地誌、律歷、兵機、讖緯、術數之學,及釋家、《參同契》、縱橫家言,概有取焉。未免失之駁而不純。因刪其繁蕪,補其闕略,尊道統以清其源,述師傳以別其派。爰取周、程、張、朱五子以下,及元、明諸儒之言,分類次之。卷一論道統。卷二、卷三總論聖賢。自四卷至六卷則論孔子及顏淵、曾子、子思、孟子,至十哲則惟閔子、冉子、端木子、子路、子游、子夏,益以曾點,其餘聖門諸賢皆不及焉。七卷以下為周、張、二程及程子門人。十一卷以下論朱子、張栻及朱子門人,於元則取許衡一人。於明則取薛瑄、胡居仁、羅欽順三人。十四卷以下雜論性命、氣質、道德、仁義禮智等目。二十四卷以下論為學之要。三十五卷以後則辨其學術之詭於正者,如荀卿、揚雄、王通、蘇軾、陸九淵、陳獻章、王守仁之學,皆采先儒論辨之言,大旨在辟陸、王以尊程、朱,其所擇可謂嚴矣。然以伯牛、冉求、宰我之賢及七十子之徒見於魯論者,自宋、明以來先儒豈無論說,而一概置之不錄。且如讖緯、術數及釋家、參同契、縱橫家言,《性理大全》取之誠不能無駁雜之譏。至於天文、地誌、律歷之學,即《朱子大全集》中亦未嘗不論及之。伯行以性理、事功岐而為二,故卷中於宋儒如邵子之《皇極經世》、蔡元定《律呂新書》皆在存而不論之列,亦未免主持稍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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